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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11-24 17:11 来源:洛宁县政府

《洛宁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材料起草背景、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论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生态优先、人水和谐的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美好的乡村生态作为底色,统筹安全和生态,为推动乡村振兴及全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依据《洛阳市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洛宁县水利局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依据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在深入分析区域水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全面谋划、科学制定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经县领导多次审核修订。

  三、主要内容

  (一)、治理范围

  洛宁县共有涧河(洛河支流)35条,呈羽毛状注入洛河,根据我县实际,主要针对我县流域面积在30-3000平方公里的23条河流,分别是:渡洋河、连昌河、寻峪河、景阳涧、韩城河、陈吴涧、底张涧、后湾涧、平峪涧、大沟河、崇阳河、兴华涧、马营涧、寺上涧、白马涧、杜河涧、大铁沟、小铁沟、沪池沟、孟峪涧、马店涧、张村涧、罗水沟。

  (二)、工作目标

  依据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在深入分析区域水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全面谋划、科学制定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1年底前,完成已批未建和已批在建小流域治理工作;2022年5月底汛期开始前,完成全县23条小流域内影响行洪安全的“两清一护”工作;2022年底前,全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全部清零,河道行洪通道安全通畅,护坡护岸坚实可靠,生态、景观、亲水效果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安全自然、生态宜居的水环境基本建立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1.全县河道开展清障、清淤、护堤“两清一护”工作。综合考虑小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等方面对防洪排涝的要求,进行统筹治理。对强降雨造成的水毁工程,对症下药、因地制宜,将清淤、清障、护岸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和清淤疏浚物料进行护脚护岸。未治理的小流域要统筹谋划,尊重河流自然规划,注重河势分析,河道宜弯则弯、宜宽则宽、宜滩则滩,疏通淤积河道,修筑缺失自然堤防,保障行洪安全。河道平面形态尽量维护河道蜿蜒、自然形态;河道断面尽量体现形态的多样性,在满足行洪、排涝安全的基础上,尽量维持原有浅滩、深槽和植物群落等。在维持河道原生态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小流域防灾减灾能力。

  2.重点打造“两清一护”示范段工程。坚持防灾减灾、岸固河畅、自然生态、安全经济、长效管护的治理原则,根据项目急切程度分步分批实施,以治理需求迫切、实施基础好的河流为重点,试点先行,全模式覆盖,先行打造示范段工程,逐步逐年推进。经综合调查,确定在陈吴乡陈吴涧、兴华镇兴华涧、长水乡平峪涧、马店镇马店涧的4条河流建设4处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示范段工程,打造一批“两清一护”样板试点工程。同时,治理河道要结合好水生态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等项目规划建设,开展综合性河道水生态环境、水景观和水文化工程建设,可以凸显出生态、景观、亲水效果,使人水更加和谐。

  3.加强工程管护,统筹利用资源。按规定划定河道保护范围,全面落实河长制,严禁“四乱”问题发生,同时建立河道日常管护机制,确保整治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对于河道疏浚和清淤出来的砂石料要加强管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由县政府组织统一处置,实行综合利用,可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有条件的情况下兼顾社会市场需求,不得由施工企业或者个人自行销售。

  三、该文件主要特点

  公开发行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四、解读机构

  洛宁县水利局。

  政策原文链接:宁政办〔2021〕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