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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洛宁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19-12-19 19:06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一区一策、分区指导”原则,抓好企业治理的同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历史遗留污染治理,持续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放污染物达到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18年6月底,《洛宁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并报市环保局和省环保厅备案。新、改、扩建排放重金属项目要编制本区域涉重金属行业发展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

  二、防控重点

  (一)重点污染物

  重金属污染物:铅(Pb)、镉(Cd)、类金属砷(As)、汞(Hg)和铬(Cr)等。

  (二)重点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铅锌矿采选、金矿采选、银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铅冶炼、黄金冶炼)。

  (三)重点区域

  陈吴乡、赵村镇、景阳镇、底张乡、兴华镇、下峪镇等集中区域。

  三、主要防控任务及其要求

  (一)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管理,加大重点行业防控力度

  1. 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

  2. 加强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调整

  3. 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空间布局

  4.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二)深化区域综合治理,着力消除环境隐患

  1. 实施重点区域分类治理

  2. 严格重金属排放量控制

  3. 推进历史遗留污染治理

  (三)强化企业环境管理,落实企业环保责任

  1. 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

  2. 强化涉重金属园区规范管理

  3. 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4. 严格污染源执法监管

  5. 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

  (四)开展土壤污染分类防控,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1.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实施分级分类风险管控

  (五)加强环境监管与基础能力建设

  1. 强化污染源环境监管

  2.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3.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


相关链接: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宁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