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4日至12月2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6年1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狠抓落实,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全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认识到位、整改到位。
党组书记赵少鹏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县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及分管工作实际,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落实责任人。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少鹏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张兵兵、张安亭、程建文同志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分工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整改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巡察整改推进会,专题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以“钉钉子”精神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整出新成效、改出新气象。
截至2026年5月19日,巡察反馈的5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5个,正在整改3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任务有欠缺
问题1.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整改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不深、盯得不紧,部分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巡察问题整改要求。二是强化工作专班,确保推进到位。已于2026年2月2日成立工作专班,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建立台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目前上轮巡察及审计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定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复。
问题2.整改责任人离职未及时调整。制定的巡察整改台账中,5条整改措施的整改责任人田静一已于2023年8月考入长水镇工作,水利局未对整改责任人进行调整,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整改成效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建立动态台账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整改台账内容。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人责任,提高整改标准,突出整改实效。
问题3.重点项目进度缓慢。局党组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够,部分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于时间节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涉及水利局2个项目,一是洛河干支流生态修复项目,二是小流域治理项目,均由县城投公司承建,于2023年8月底开工建设,原定2024年12月完成建设任务,目前仍在进行收尾工作,滞后于时间节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月6日,成立了洛宁县水利局山水项目服务工作专班,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建文任组长,局规划建设管理股股长刘照明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具体负责与水利局有关的洛宁县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洛宁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行业指导、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办理等工作,协助指导推进实施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6年以来,局党组累计到山水项目施工现场指导、督导10次。二是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办理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协助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县水利局完成项目资金支付13795.6984万元,其中,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6699.1984万元、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7096.5万元,有力推动项目建设。三是项目进展整体顺利,成效明显。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完成生态修复绩效面积188.31公顷,2025年12月组织开展县级自验,目前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洛宁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生态修复绩效面积2562.7公顷,2025年12月组织县级自验,目前已按专家意见整改完毕,已完成县级自验。
问题5.2024年省委巡视发现我县存在“打卡式巡河”现象,水利局作为河长制办公室的主管单位,责任没有压实,本次巡察仍然发现个别村级河长存在“打卡式巡河”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工作的通知》,通过河南省智慧河长巡河系统对全县各级河长巡河情况开展监督。2026年以来,全县各级河长累计巡河9111次,巡河率99%。其中,县级河长巡河83次,巡河率100%;乡级河长巡河375次,巡河率100%;村级河长巡河实现常态化。积极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下发“四乱”问题《交办事项通知》16期,整改“四乱”问题32处。
问题7.移民人口核定不准确,多发补助资金。上轮巡察反馈死亡和公职人员多领移民补助资金问题整改后,2024年通过比对公安、社保部门数据,又核减死亡及公职人员80余人,追回公职人员多领移民资金93750元,目前仍有2名公职人员未退回多领移民资金191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资金追缴,针对2名公职人员尽快退回多领资金,已于2026年2月追回资金2362元,还剩16738元待追回;目前纪委已介入调查。二是完善动态核查机制,每年人口核减通过乡镇上报,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针对各乡镇上报名单与编办进行二次比对,核实公职人员准确入编时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情再发生。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问题8.学深悟透不够扎实。2023年以来,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示批示精神仅学习1次,且未开展专题研讨,未能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立行立改,重新完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示批示列为必学专题,巡察问题反馈后已追加开展2轮集中专题学习,并配套组织研讨,班子成员逐一交流发言、撰写研讨材料,深入研读领会核心要义。同步健全长效学习机制,明确每年最少1次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示批示学习研讨,杜绝学习频次不足、研讨缺位问题,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水利工作落实举措。开展专题研讨。
问题9.学以致用存在差距。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指导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如2024年7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仅停留在传达学习层面,未结合县情安排部署我县的防汛抗旱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学用结合。已于2025年12月30日开展1次集中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与日常工作自查相结合,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二是开展专题研讨。利用“第一议题”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2场专题研讨,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
问题10.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6日、4月23日召开的党组会议,没有进行“第一议题”学习,2024年7月31日、9月20日、2025年3月26日、4月15日、5月16日召开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仅有标题,无学习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全体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中共洛宁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宁办〔2020〕12号)。二是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赵少鹏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审核;分管领导张兵兵为直接责任人,牵头抓好日常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三是严格规范会议流程和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会前预习、会中导学、会后落实”闭环流程。会前提前推送学习内容,预留预习时间;会中坚持原文导学、核心解读、专题研讨,会后及时梳理学习要点,明确落实任务,规范会议记录。2026年以来共召开16次党组和党组扩大会议,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问题11.水利工程设计方案随意变更。局党组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调研不深入、决策不科学,导致2023年原定在兴华镇实施的水质提升工程,立项批复后,因项目无法落地,临时又变更为在底张乡中高村实施,设计不严谨,方案随意变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前期论证,从源头减少随意变更。强化前期调研与勘察,全面摸清现场条件、功能需求、政策要求,确保基础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深化设计方案比选,充分论证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杜绝“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二是规范变更程序,实行闭环审批管理。建立设计变更分级审批制度,按变更性质、金额、影响程度划分等级,严格执行“申请—论证—审核—审批—实施”流程。三是严控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变更,对非必要、不合理的变更坚决不予批准。
问题12.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不大。局党组在项目谋划上攻坚克难劲头不足,导致故县镇隍城水源工程2009年已开始谋划,目前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尚未招标,项目申报进展缓慢,项目资金一直未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隍城水源工程初步设计已于2026年5月13日完成招标,设计成果6月底可提交。二是局党组3次召开项目谋划会议,多次到省市对接沟通项目申报工作,将隍城水源工程列入相关规划,争取项目资金早日落地。
问题13.农村安全饮水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2024年省委巡视反馈“安全饮水工程推进缓慢,全县388个村尚有33个未实现集中供水”,2025年11月13日巡察组实地查看发现,景阳镇中方村在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仍存在吃水困难问题,群众反映村里经常断水,有时还要到其他地方拉水吃,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凤翼镇张坡村共13个居民组,仅一、三、四组有一口深水井,覆盖23.23%群众,其余组均为自备井,且每年5月份后,仍有530户1867人存在阶段性饮水困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省委巡视反馈尚未全面完成整改到位“安全饮水工程推进缓慢”问题建立工作专班,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27个村的整改任务,剩余6个村工程将于8月份开始施工,11月份完工。二是通过实施2025年洛宁县景阳镇中方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2025年洛宁县凤翼镇张坡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解决了景阳镇中方村、凤翼镇张坡村群众吃水问题。三是持续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特别是加强对农村饮水情况动态监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巩固整改成果。四是严格落实《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洛宁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使用办法》,常态化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管护工作,实现安全饮水问题动态清零,保障供水设施良好运行。
问题14.小水电整改工作滞后。为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县承诺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小水电整改验收销号,全部清零。至今6座退出类水电站中5座因资料不全,验收销号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退出类电站(包括长水电站、张村电站、利民电站、崛山电站、温庄电站、沟口电站)依据省水利厅发布的《关于伊洛河流域(洛阳段)退出类小水电验收资料存在问题的反馈意见》文件指导,整理完善了退出类电站整改资料,上报省市后,2026年2月,洛阳市水利局转发河南省环委会《关于退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个性整改任务第27项验收销号申请的函》,存在主要问题是缺少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和缺少厂房安全鉴定报告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组织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生态流量监测设备按装和厂房安全鉴定,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检查完善,上报省市,申请验收。后续加大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大管理力度。
问题15.群众诉求未及时有效解决。2023年以来,诉求人通过12345热线33次反映位于景阳镇南洞村1组的耕地2023年初被县水利局实施的洛河三期治理项目征用,补偿款未发放到位。县水利局对该问题重视不够,未及时协调解决诉求人关于补偿面积和补偿金额存在的异议,直至2025年5月20日县自然资源局、景阳镇政府、南洞村委、第三方测绘机构共同对土地面积进行测量后,补偿款才发放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协调推进。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协调各单位加快兑付流程。
问题16.水库灌溉作用发挥不充分。底张乡马营山水库运行过程中,右岸出现绕坝渗漏,水利局申报了马营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023年10月28日县发改委已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至今还未争取到上级资金,仍未实施维修加固,影响水库灌溉作用的正常发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马营水库日常安全检查整改,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二是将马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纳入《洛宁县水网规划》,为项目实施提供规划依据。三是将马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纳入台账管理,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多渠道争取专项治理项目资金。目前马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纳入《洛宁县水网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已经县发改委批复,正在积极争取治理项目资金。
问题17.个别村级河长履职不到位。2025年6月15日,永宁街道东关村村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该村一条河道上游有人违建河坝,要求依法依规拆除。经水利局和永宁街道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为该河道上游小界镇梅窑村村民拦河聚水浇地,造成下游断水。该河道村级河长未履职尽责,及时巡河发现,造成两个村因该问题发生争议并引发报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级河长按照《洛宁县河长巡查制度》要求,落实河长巡河履职尽责。2026年以来,全县各级河长累计巡河9111次,巡河率99%。其中,县级河长巡河83次,巡河率100%;乡级河长巡河375次,巡河率100%;村级河长巡河实现常态化。积极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下发“四乱”问题《交办事项通知》16期,整改“四乱”问题32处。
问题18.河道“四乱”现象时有发生。水利局党组对河长制落实情况督导不力,河道“四乱”现象仍有发生。2024年省委巡视组暗访发现东宋镇祁家沟村渡洋河南岸河滩疑似有人盗采河砂,后经侦办后查实,该团伙作案持续7个月,累计盗采河砂2.26万立方米、价值52万余元,3人被刑事拘留、11人被行政拘留,5名公职人员涉案受到处理处分。河长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持续7个月的盗采河砂问题未及时巡河发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依规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县水利局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豫水河〔2021〕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资源开采的意见》(洛政办〔2018〕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开采、严格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拍卖河道采砂权,审批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7个。按照《河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落实四个行政负责人,监督采砂企业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深度、开采总量、作业方式和期限开采,全县河道采砂秩序规范有序。二是加强河道疏浚砂管理。按照《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的通知》《洛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管理的通知》(洛河办函〔2021〕33号)要求,对于河道疏浚和清淤出来的砂石料加强管理,全县河道“两清一护”、水美乡村河道生态治理、洛河干支流生态治理等水利工程项目2023年至2025年12月共计处置河道疏浚富余砂石111.13万方,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账户898.604万元。三是持续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水利局充分发挥“河长+”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严加监管,不定时不定点进行巡查,对重点敏感区域河段安装监控,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对私挖滥采砂石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彻底根治非法采砂问题。
问题19.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不到位。2023年7月,县水利局负责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级试点县工程二标段施工现场,因上游突发洪水,造成一工人被水冲走,不幸身亡,引起家属上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与施工单位签订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书,并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目前所有在建项目均落实安全责任,项目负责股室经常到项目现场督导检查。
问题20.河道堤防治理不严,影响行洪安全。2025年11月10日巡察发现,长水大桥桥南洛河两侧堆放大量木材,且沿岸乱堆乱放杂物,影响安全行洪。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二是全面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的木材及各类杂物。三是恢复河道行洪功能,切实保障洛河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
问题21.执法队伍薄弱。水利局实际承担执法任务的仅两人,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少且缺乏专业知识,熟练运用法律能力不强,2023年以来仅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且执法案卷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局执法队改革后,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后,一是对持证人员及时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线下、线上培训4次。上级部门组织培训1次,局领导通过例会不定期组织培训。二是对案卷进行梳理,按照水利行业执法案件制作流程规范,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问题22.执法程序不规范。执行《水行政处罚案件统一材料审核把关》、《水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规格标准》、《重大水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等制度不严格,案卷及档案管理不规范,立案审批、执法文书制作、结案报告、执法案卷规范化有待提升。比如2023年办理的两起河道盗采砂石案卷中的两份《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审批表》显示两个案件日期相近,案件名称一模一样、案发地点为同一地点。2023年4月26日的候慧歌盗采砂石案和2023年5月5日的王萌萌盗采砂石案中缴纳罚款为同一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11月23日工作例会组织全体职工对《水法》《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水利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执法人员在今后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2025年11月23日完善水利局相关执法制度。三是整改期间已组织1轮执法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办案流程和要求,提高办案水平和执法能力,按照执法办案相关规定必须做到两名以上有执法资格人员办案,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23.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省委巡视意识形态专项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无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台账更新不及时,佐证资料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统一整改方案,包含问题清单、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及时间节点,确保方案可操作、可量化。二是建立电子台账,安排专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最新整改情况。三是推行“一问题一档案”制度,每个问题单独建档,包含问题描述、整改措施、佐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及整改成效,方便查阅和审计。
问题2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2023年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会议次数不够,仅进行1次分析研判;2024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会议质量不高,未撰写分析研判报告,未进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风险排查和问题研究。每季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全面排查梳理,精准分析研判、协同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2026年以来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2次。三是聘请县委宣传部同志进行意识形态培训1次。
问题25.保密管理不规范。水利局互联网邮箱中工作信息未做到定期清理,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有涉密文件资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安排由局办公室牵头于2025年11月25日,对水利局全系统办公邮箱逐一排查,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并将登录密码更改。二是制定《水利局保密管理办法》,定期对邮箱进行清理,定期更改登录密码,实现邮箱保密长效机制。三是2025年11月27日设置专用办公室和一台专用电脑,安装保密防护软件,设置分级权限,禁止非涉密设备接入涉密网络。四是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单位所有电脑进行涉密检测,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持续正风肃纪有待加强
问题2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水利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缺乏经常性监督,没有做到严抓、常抓、细抓,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行不到位。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2023年以来,县水利系统共1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6人开展了以案促改,4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发现多人对以案促改情况不清楚,未达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廉政谈话重视不足。将谈话视为完成任务而非日常监督环节,水利局提供的2024年5次廉政谈话登记表,签名领导与谈话领导不一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局党组和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从制度角度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项评比;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单位内部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深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惩防并举,建立有效的追究惩戒机制,解决党风廉政方面责任追究存在的问题。2026年以来,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12起,谈话提醒教育96人次。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次,班子成员和个别重点岗位、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8人次。
问题27.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到位。2025年11月4日、11月11日,巡察组两次到橡胶坝管理中心实地查看发现,工作时间无人在岗,且会议室桌子布满灰尘,疑似长期未正常开展工作。2025年11月13日,巡察组到河道管护中心实地查看,发现在工作时间无人上班,大门紧锁,人员不知去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缺岗人员杨金肖、李春玲进行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制度落实。三是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明确保洁责任人,全面清扫办公场所,确保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四是加强监督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问题28.落实纪律检查建议书不彻底。2024年4月23日,水利局收到《中共洛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宁纪建字〔2024〕1号),要求对肖桃、贺凌霞、李春玲3名人员“吃空饷”期间的工资进行核实,做好工资退缴工作,肖桃、贺凌霞已于2024年5月9日完成退缴工资,李春玲核算应退工资54107.21元一直未退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橡胶坝管理股)已于2025年12月15日与李某某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按照宁组【2024】5号《洛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5月在全系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2026年3月又开展“吃空饷”排查,均无“吃空饷”问题。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围绕“吃空饷”问题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专项以案促改。
问题29.职工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洛宁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职工张小平,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23年11月15日被洛宁县公安局监视居住,2024年1月25日被洛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拘禁罪,于2024年3月2日被洛宁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张小平违法案件处理工作。二是整改期间开展1次反邪教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筑牢反邪防线。三是完成全单位风险排查1次,建立问题台账,精准防控风险。
问题30.公文审签制度执行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发文审签程序,公文签发随意、责任不清。如宁水党组〔2025〕18号、23号文件签发处未见党组书记签字;宁水党组〔2025〕4号文件签发人不是党组书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文五级审签闭环流程,明确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五级审签责任,杜绝越级签批、事后补签、无签印发。二是局党组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会议明确办公室公文专职核稿员,对公文内容合规性、程序完整性、表述准确性进行前置审核,未通过核稿一律不得进入领导签批环节。三是对紧急公文、特急公文实行专项审批通道,明确审批时限要求,既保证效率又坚守程序底线。
问题31.公文格式不规范。未遵循《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格式要求,行文逻辑错误、文种使用不当。如宁水党组〔2024〕1号文件同意赵红涛同志2022年3月退休,时间间隔近两年;宁水〔2025〕11号文件向县政府申请支付洛阳市洛宁段洛河支流水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文种应为“请示”而非“申请”。洛宁县水利局文件版记错误,印发单位应为洛宁县水利局办公室,而非洛宁县水利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统一公文版式、字体、字号、行距、页码、附件、落款等规范要求,2025年11月5日印发公文格式标准模板供全员参照使用。二是整改期间组织1次公文格式专项培训,对文秘人员、拟稿人进行集中培训,明确常见错误类型与整改标准。三是实行公文拟稿人自审、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格式专审,重点核查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结构、成文日期、印章使用等关键要素。
问题32.公文重号缺失问题严重。2023年水利局文件共140件,缺失42件,占比30%。存在一号两文现象,如宁水〔2023〕10号文件,《关于申请收回2022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的报告》《关于拨付洛宁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022年度)项目资金的批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公文编号统一管理、唯一赋号、按序编排制度,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发文字号登记、编制、发放,严禁各科室自行编号、跳号、重号、漏号。二是2026年3月23日至25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公文编号专项清理,对2023年以来公文进行全面梳理,补齐缺失文号、更正重号,形成完整规范的编号体系。
问题33.防汛抗旱物资管理不规范。2025年11月6日巡察组到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实地查看发现,该仓库没有物资进库、出库、存储等记录台账,如2025年7月水利局花费1500元购买50把防汛雨伞,未登记进出库信息,实际现有31把,19把雨伞无出库信息;没有消防器材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防汛物资未标记规格、数量、负责人等信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制度,在仓库内设立现场办公桌椅,存放物资进、出库管理登记薄及存储情况台账,便于现场登记;二是全面整改安全工作,仓库消防器材已配备整改到位,并安排人员每月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三是规范防汛物资管理,安排人员对仓库物资重新整理,对现场防汛物资的规格、数量等进行明确标记。
问题34.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2025年5月14日付水利局2024年12月清理寺沟河垃圾杂活费用2500元,应支付给劳务人员,而是打给经手人王保灵。2024年5月29日付水利局2023年电脑打印费用1600元(凌云科技),发票上没有时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财务制度要求据实完善原始凭证等。二是对所有支付凭证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完善补充。三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按照财务会计要求,对申报原始凭据进行严格审核,不合要求的不予签字,一律退回,杜绝出现以上问题。
问题3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5年7月30日县水利局付2025年防汛机房设施维修改造费用7200元,其中购买格力空调一台支出3500元,未列入固定资产登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格力空调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将未列入资产登记的列入登记,严格落实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36.财务监管审核缺位。2023年8月31日支付办公楼用电、防汛抢修10431.8元,2023年9月18日支付电站整改机组防护88130元,2024年2月29日支付施工81106.42元,财务审核未签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内部审计作用,设定内部审计岗位,明确职责;二是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对会计账目定期进行核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密监督;三是加强财务人员职业培训,规范会计核算。
问题38.县城投公司托管移民资金问题。2019年12月20日,县水利局将移民后期扶持基金532万元交县城投公司托管,期限3年,年收益率6%,2022年底到期后县城投公司无法退款,双方约定续签1年,自2023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6日,约定在协议到期10日内无条件退款,至今未退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移民资金需求情况进行调研,结合移民政策,经研究并向市移民办沟通汇报后,将该移民资金用于洛宁县长水镇供水改造工程和毛岗河部分河段治理工程。2026年4月20日已经上县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目前长水镇供水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毛岗河部分河段治理工程项目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财政评审,6月份有城投公司完成招投标工作,全部工程计划8月底项目完工。
问题39.移民项目资金不能按时支付,影响工程进度。2022年以来,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和支付手续办理,待支付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费等累计近1000万元。如凤翔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2022年底完成,目前支付比例不足60%;新兴村村庄改造项目2024年完成,至今分文未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由主要领导牵头统筹,主动对接财政等相关部门,常态化沟通汇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逐项梳理历年未支付项目台账,分批有序推进资金兑付,全力化解欠付问题。经持续协调推进,2026年以来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分别于2026年2月支付261.29万元,2026年3月支付83.55万元,2026年4月支付204.44万元,共支付549.28万元,欠付资金存量稳步压降。
问题40.移民资金购置房产,收益不佳。县水利局使用2018年、201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607万元,在公园一号购置门面房8间,共530.51㎡,目前对外出租仅3间,其余5间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附近商铺租金水平地段适当报党组会研究门面房出租价格,结合周边同地段商铺实际租金水平,设置优惠条件,降低租户入驻门槛。二是拓宽招租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宣传招租,线下张贴广告,积极联系物业公司协助招租,线上通过社区社群,朋友圈等多渠道发布招租信息。
问题41.个别项目验收把关不严。2003年大沟口水库除险加固后,由于项目资料遗失,至今未验收,无法争取新项目。2023年5月31日付办公楼翻修7.08万元、2023年12月13日付洛北渠道管理所家属院外墙整修费用1.7万元,2024年2月29日付洛北延寿河打捞垃圾费用5.6万元,验收结果均为空白。查看2022年小型水库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工程结算单,显示支付劳保用品、充电式小型打草机、大疆Phtntom航测无人机一套等64390元,实际未购置,管护人员工资26.8万元,实际发生额为23.8万元,差额3万元,涉及金额一共94390元应扣未扣,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沟口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问题,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大沟口水库进行安全鉴定、竣工技术鉴定,目前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二是对不完善的原始凭证无原经手人、当事人等按财务制度要求进行完善。三是2022年小型水库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单位已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于2025年12月购买无人机、劳保用品,并足额发放管护人员工资。
问题42.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不及时。2023年至今,共计5个项目已完工未及时审计,造成资金1027.55万元无法正常拨付,易引起信访纠纷,影响政府公信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完工项目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按照项目审计要求。二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开展项目结算及审计工作。
问题43.公车使用不规范。规划建设管理股股长刘照明私车(豫C0727S)于2021年11月26日进入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第二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自驾车保障公务出行车辆公示名单,有效期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试行期满后仍继续使用私车(豫C0727S)报销差旅费。2023年3月20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农水股车辆费用问题:填下乡补助对车不对人”,农村饮水服务中心2023年、2024年共报销差旅费23462.57元,用于豫AM97L2车辆的日常加油、保养、检车、保险、维修等,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教育,筑牢纪律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警示教育,杜绝公车私用、违规用车等思想误区。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流程。完善公车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用车”,明确用车事由、时间、路线、人员,无审批不得派车。三是规范公车调度管理,统一由办公室统筹派车,杜绝个人私自调用、随意用车。
问题44.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22年9月27-28日,水利局规划建设管理股股长刘照明、职工白豪凯等一行3人由洛宁到洛阳市水利局办业务,住宿洛阳金凯悦大酒店每人每晚报销319元;2024年8月29-30日,水利局副局长张安亭、渠道股股长王洪超两人由洛宁到洛阳参加审计及百姓问政工作,住宿洛阳市美雀理都酒店每人每晚报销338元,超出洛阳辖区内住宿标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从思想深处转变观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规范报销程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加强摸排。由财务室牵头在全局范围内就2023年以来公务接待、差旅补、加班补、下乡补、节假日等补助进行自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排查无发现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水利局差旅报销手续的有关规定》、《办公物资采购有关规定》等管理制度;四是进一步梳理水利系统各项津补贴,做到每一项津补贴都有法规依据。
问题45.违规发放补贴。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月26日,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安排原马店渠道管理所及洛北渠道管理所职工10人,到崛山对违纪违法职工张小平监视居所进行陪护,每人每天每车交通和餐补合计50元,同时报销车辆费用每车每天50元,共发放补贴120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纪检组牵头成立财务清查小组,在全局内就财务管理问题进行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要求严格落实。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对会计账目定期进行核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密监督。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46.“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走形式。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开成了“通报会”,会上仅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班子成员通报了结果,未见讨论决策过程。如2024年6月7日党组会议研究讨论2024年第一批小型移民项目询价确定设计公司等,未详细说明市场对比情况、充分讨论后决策,直接通报结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进行学习,深入领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贯彻落实大额项目集体决策制度,集体决策作出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公开事项执行结果,主动接受监督;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领导末位发言制,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
问题47.理论学习欠真实。全县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台账显示,水利局机关支部分别于2024年5月27日、6月17日在党员大会上传达学习宁党建〔2024〕5号、宁党建〔2024〕7号文件,但没有与之对应的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要求局党建办于2025年12月26日开展核查工作,结合当时会议参会人员情况及留存学习资料,本着真实严谨的原则,经参会人员核对、支部书记确认,保证记录内容与台账相符、彼此印证。现已补齐完善会议各项记录信息,档案资料规整到位。
问题48.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2024年5月20日水利局机关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深刻,自我批评蜻蜓点水,没有互相批评,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2024-2025年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规范开展,4次记录均为学习,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且2024年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党委会议,组织下属支部书记重温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开会要求。按照上级要求补齐完善会议台账记录,特别是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一定要严肃开展思想交锋,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成效。
问题49.未按要求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查阅资料发现,2023年以来,水利局机关党支部有5个月未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水利本职工作已建立月度提醒、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核查活动方案、台账记录、宣传材料等档案资料,抓实活动落地成效,切实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问题50.党费收缴不规范。查阅水利局机关委员会2025年4月党费缴纳基数登记表发现,袁春阳补缴1-3月党费38.1元,老干部支部委员会2025年7月党费缴纳基数登记表显示,李耀中补缴5-6月党费49元。因工作人员统计错误,致使2024年1-3月多收退休干部党费901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12月27日机关党委委员朱春阳同老干部支部书记李耀忠组织召开老干部支部会议,向离退休党员说明多收党费情况,老党员表示自愿多交党费。同时机关党委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党费收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51.支部换届选举流程把关不严。水利局机关支部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实际签到16人,发放选票21张,且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体现选举过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委于2025年12月26日对该次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确定此次换届选举真实有效,但也暴露出未严格落实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负责签到同志工作不严谨等问题,已对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同时各支部通过党员大会已重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管理条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流程。
问题52.支部管理存在疏漏。中共洛宁县水利局机关支部委员会2025年3月17日换届选举文件使用公章为“中共洛宁县水电局支部委员会”,与实际支部名称不符,列入立行立改事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中共洛宁县水利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已于2025年12月15日,严格按程序刻制并启用了名称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洛宁县水利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新印章,同时局党建办公室加强各支部印章使用全流程监管。
问题53.人员配置不合理。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3月成立,重塑性改革后设8个股室共153人,其中4个重要股室(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工程建设股、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水库管理股)实际只有1名工作人员,其余科室业务较少人员较多,科室人员配置不均衡,存在有的科室有事无人干,有的科室有人无事干。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5月22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一是水旱灾害防御股增加人员3名、水利工程建设股增加人员2名、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因原股长退休,任命股长1名、另增加人员2名。水库管理股涵盖大石涧水库、大沟口水库工作人员。二是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对年轻优秀人才的培养,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改善人员结构,推荐和鼓励专业人才参加继续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专业人才能力和水平。
问题54.人员老龄化严重。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9.4岁,部分股室负责人即将退休,科室人员青黄不接,面临岗位无人接替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5月22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一是按照中共洛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宁编字【2023】71号文件要求,依规向县人事部门申请人员招录、调配,及时补充年轻力量,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二是对即将退休的关键岗位人员提前做好交接安排,通过内部选拔、轮岗交流等方式培养后备骨干,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因原股长退休,任命股长1名。三是完善干部考核奖励机制,激发队伍整体活力,建立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提前防范岗位空缺风险。
问题55.人员管理混乱。截至目前,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停薪留职人员54名,劳务派遣10人,其中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范学文、王松民)年龄已超60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洛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宁编字【2023】71号文件要求,对停薪留职、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全面梳理,依规规范人员管理工作。二是完善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人程序、杜绝违规用工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劳务派遣超龄人员范学文、王松民已解聘,完成超龄用工清理。
问题56.队伍结构不优。存在年龄结构偏大、后备干部不足、水利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6.95岁,机关股室、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出现断层趋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内部挖潜,加强对年轻优秀人才的培养,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完成新老交替。二是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人才能力和水平。截止2025年底,水利事业发展中心通过网络培训公需课85人、专业课53人。2026年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将动员更多人员参加公需课和专业课培训。
问题57.干事创业氛围不浓。2023年以来,水利局、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共辞职7人、辞退1人、开除公职1人,单位凝聚力不强,部分职工积极性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县里“年轻干部话发展”等活动,局主要领导和年轻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突出实绩导向、实干导向,将工作成效与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提拔使用挂钩。2026年干部调整中提拔重用1人,提高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鼓励大胆探索、勇于突破,消除怕出错、怕担责心理。三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里举行的自行车赛、篮球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等自愿服务活动,提高凝聚力。
问题58.专技人员培训力度不足。业务培训主要依托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多数专技人员没有参加专业培训,部分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工作发展需要不相适应。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需求调研。围绕单位核心业务和岗位履职需要,分层分类开展了培训需求摸底,建立“共性需求+个性短板”培训清单。二是制定培训规划。推荐和鼓励专业人才参加继续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专业人才能力和水平。三是持续提升人才凝聚力,加强对年轻优秀人才的培养。组织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2次,提拔重用年轻干部3人。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问题4.洛南渠管护缺失,灌溉能力大幅下降(该问题在县委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台账中均为未完成事项)。水利局制定的巡察整改台账显示该项问题完成时限为2023年12月30日,截至上轮审计日(2024年12月2日)项目主体未完工、未验收、未投入使用。实际洛南、洛北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于2025年4月才完工,4月10日试水运行,涧口草庄段渡槽因修建高速渠道隔断,至今仍未修复通水,灌溉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洛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为跨年度工程,时间跨度大,施工周期长。第一期工程已于2024年4月初完工并运行,现正在进行工程审计。2024年4月二期工程开工,工期14个月,至2025年4月,工程已提前基本完工,2025年4月10日正式通水试运行,工程的顺利完成解决了2025年春夏严重旱情灌区4万多亩农田灌溉问题,为农村稳定,农业增收做出了贡献。目前洛南渠节水改造项目分部工程验收全部完成。因交通局负责的涧口乡草庄段渡槽工程末完成致下游无法灌溉。按照政府协调会要求,水利局已于2025年11月向涧口乡拨付了征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涧口乡于2026年1月完成了地面附属物清除工作,交通局于2026年2月开工建设,2026年12月底可完工。
问题6.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不及时。2023年以来,共涉及13家单位(公司)23个开工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无法核算水土保持补偿费,造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收未收。
整改结果: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水保方案编报工作专班,对23个应编未编项目逐个进行督促编报;二是提供水保方案编报技术指导服务,对企业存在问题进行逐个分析、研判,确保企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编报;三是局执法大队对拒不编报水保方案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程序处理;四是全面排查梳理在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对未编报项目早发现,早通知,早安排,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目前已完成水保方案编报10个,剩余洛宁鑫宁牧业有限公司钢构养舍、洛宁县烟草公司小界烟叶工作站、洛宁县城市管理局北寨涧治理、洛宁县城投长虹路提升等13个项目未编报。水利局已逐个下达整改通知书,正在督促编报。
问题37.违规向私人借款,导致账户被冻结。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河道管理股为解决单位办公场所、职工养老保险等问题,2009年向私人借款81.747万元,2023年4月被诉至法院,截止2022年9月20日,仅利息欠付273.961万元,本金及利息合计共欠355.708万元,2024年11月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账户被县人民法院冻结。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洛宁县人民法院推进该案件处理工作,依法依规协调推进案件化解,避免因账户冻结、执行措施升级对单位正常工作运转造成更大影响。二是原河道维护中心办公场所土地证已落实,为后续通过资产处置、盘活等方式筹措资金、化解债务风险提供合规依据。三是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新增违规借款,杜绝类似债务纠纷再次发生。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抓整改和抓发展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水利事业发展的首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水利建设中发挥好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 强化措施,务求实效。继续强化真改、实改、限期改,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铸魂工程、强身工程、筑基工程,在强力治标的基础上,加大治本的力度,着力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一并解决好,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构建管党治党常态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使深化整改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担当作为、善作善成,有力推动水利建设发展进程。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要建章立制、常抓不懈,提升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统筹协调、确保实效,把巡察整改与“十五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231519;电子邮箱lnxslj@163.com。
中共洛宁县水利局党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