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民政局2025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项目情况公示

时间:2026-06-18 15:43 来源:洛宁县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河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豫财综〔2022〕23号)等规定,现对我县2025年度上级下达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资金范围

2025年下达我县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二、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5年度《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5〕85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5〕1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5〕47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4〕21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5〕36号)共下达洛宁县彩票公益金449.3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126.3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23万元。资金使用方面,用于支持老年福利类项目242.9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26.4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3万元、返还公益金类项目147万元。

三、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支持老年福利类项目242.9万元

(1)村级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74.9万元。

项目概况: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5〕1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5〕85号)文件要求,下达村级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74.9万元,专项用于我县村级示范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包含助餐设施的改建、扩建、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适老化改造等。

项目实施效果:村级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项目的实施,是一项“小切口”解决“大民生”的系统工程,不但解决农村高龄、独居老人“做饭难、吃饭愁”的问题,保障营养供给;同时提供社交与精神慰藉空间,打破老人的孤独状态,有效解放家庭劳动力,让子女安心务工增收;在全村营造尊老敬老风尚,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另外项目多数助餐服务站点利用改造农村闲置房屋而成,不仅降低了建设成本,还有效盘活了沉睡的乡村资产。

项目执行情况:正在实施

项目负责人:王晓辉

联系电话:0379-66239997

(2)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助项目68万元。

项目概况:《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4〕21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5〕47号)文件要求为我县80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项目实施效果:项目的实施直接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经济补贴,缓解其生活压力;同时传递社会对长者的尊重与关怀,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尊严感,通过普惠性福利减少因养老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执行情况:实施完毕

项目负责人:金炳乾

联系电话:0379-66265975

(二)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26.4万元

(1)孤儿助学项目21.9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5〕85号)文件下达我县孤儿助学项目资金21.9万元,为我县在校孤儿发放孤儿助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7-8月为暑假期间不发放)。

项目实施效果:为孤儿学生提供经费资助,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帮助其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的权利,及时解决了孤儿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的生活、学习、成长。

项目执行情况:实施完毕

项目负责人:杨亢歌

联系电话:0379-66265975

(2)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5万元

项目概况:《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5〕85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5〕12号)文件要求,下达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金4.5万元,专项用于救助我县符合条件的重病和残疾孤儿。

项目实施效果:项目通过国家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投入,为这些最弱势的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医疗保障,通过及时的手术治疗和长期的康复训练,“明天计划”帮助许多原本可能终身卧床或生活无法自理的孩子恢复了身体机能,这不仅改变了他们个人的命运,更从源头上减少了因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极度贫困的风险,让这些孩子能够拥有相对平等的起跑线,有机会接受教育并融入未来的社会生活这体现了国家对孤残儿童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尊重,是社会保障体系“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的最直观体现。 

(三)支持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3万元

(1)精康融合项目33万元。

项目概况:《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5〕12号)文件下达我县福彩公益金33万元,专项用于精康融合项目。

项目实施效果:“精康融合行动”的实施带来了多维度的显著社会效益。首先,它通过提供系统连续的社区康复服务,有效降低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复发率、致残率和肇事肇祸率,从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公共安全。其次,缓解了患者家庭的照护与心理压力,并通过辅助性就业帮助患者获得稳定收入,大幅减轻了家庭与社会的兜底救助负担。

项目执行情况:正在实施

项目负责人:刘毅

联系电话:0379-66265975

(四)返还公益金类项目147万元

(1)返还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福利类项目资金81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5〕1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5〕36号),下达我县返还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147万元,指标要求所下达的资金应按照不低于55%用于支持老年福利类项目。

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计划用于支持我县农村助老服务站点建设、村级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等老年福利类项目,项目的实施能够带来多维度的显著效益。在民生保障方面,这些项目有效补齐了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切实解决了高龄、独居及失能老人面临的日常照料与就餐难题,大幅提升了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安全感与幸福感。在社会治理层面,依托互助服务与助餐平台,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还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促进了邻里互助与乡风文明建设。在资源优化与产业发展方面,项目推动了城乡养老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促进了敬老院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并通过盘活闲置资源、创造本土就业岗位,实现了养老事业与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在宏观制度层面,项目的落地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提升了普惠性、基础性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与精准度,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高质量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提供了坚实的基层支撑。

项目执行情况:正在实施

项目负责人:金炳乾

联系电话:0379-66265975

(2)返还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基本殡葬服务与设施建设项目)66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5〕1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5〕36号),下达我县返还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147万元,指标要求所下达的资金应按照不低于55%用于支持老年福利类项目,剩余资金计划用于社会公益类项目。

项目的实施:能够带来多维度的显著社会效益。首先,在民生保障与机构服务效能方面,项目通过新建及改扩建殡仪馆、公墓等设施,有效补齐了民生短板,满足了群众多层次的治丧需求;同时,殡仪馆内告别厅、冷藏设备等硬件的现代化升级,以及环保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的更新,大幅提升了遗体处置效率,缩短了群众等候时间,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切实减轻了群众在丧葬过程中的经济负担与心理压力,保障了基本民生底线。其次,在移风易俗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阵地与流程再造,有助于破除封建迷信与殡葬攀比之风,引导社会树立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升华思想境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执行情况:正在实施

项目负责人:李大伟

联系电话:0379-66265975

四、实际效果

通过公示我县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接受社会以及群众监督,能够有效督促各项目单位规范使用彩票公益金,进一步强化了民政部门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