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6-06-0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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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及桥梁安全畅通,根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我局对全县货运源头进行了实地排查,重新确定了14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将我县2026年度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9——6628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