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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宁县农村供排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12-25 15:33 来源:

  一、材料起草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和《河南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广行动方案》《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洛阳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广行动方案》,针对我县农村供水仍存在的运行主体分散、管护水平不高、水质水量不稳等突出问题,以县域为单位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系统提升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特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洛宁县农村供排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的意见,根据意见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县司法局法制审核,形成《关于印发洛宁县农村供排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部分,对我县农村供排水县域统管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建设运营方案、管护方案及保障措施等均进行了明确。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方案》的目标及规划;第二部分从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划转、人员安置四方面明确《方案》的工作任务;第三部分明确了供水、排水建设运营的标准和细则;第四部分明确了管护权责、管护人员及管护经费的具体要求;第五部分主要明确了方案实施的组织、资金、技术、宣传保障措施。

  四、解读机构

  洛宁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379-66232009;0379-66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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