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补贴政策指南
时间:2025-12-1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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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补贴政策指南
一、补贴对象
当年累计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对标注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的,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领发〔2021〕4号)及其政策解释,参照本办法申报务工补贴。
二、补贴发放标准
省外累计务工6个月以上、提供2万元以上当年务工收入证明的,补贴个人1000元;省内县外累计务工6个月以上、提供1.5万元以上当年务工收入证明的,补贴个人800元;县内累计务工6个月以上、提供1万元以上当年务工收入证明的,补贴个人500元。务工补贴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和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限享受一次。
三、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脱贫户社保卡账户中。
四、申报资料
1、《洛宁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务工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
3、务工收入证明相关资料。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各村村委会进行申请,由村委会初审后报乡镇复审。联系电话:0379-66233820
附件:洛宁县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补贴申请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