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捐建希望学校实施办法
一、为尽快改善我县贫困山区学校的办学条件,鼓励社会各界领导、企业、有志之士到我县捐资建设希望学校,帮助贫困山区孩子实现在宽敞明亮教室里学习的梦想,确保把希望学校工程建成优质工程和惠民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二、捐资者可以通过我们在网上发给您的备选学校资料,选出您想要捐助的学校并告知我们;您也可以告知我们您所要捐资的金额,由我们为您选择全县其它适合您捐建的学校,并向您提供学校的一切情况;您还可以直接到您备选的学校或全县其它学校实地考察,之后决定您要捐建的学校。
三、确定您所要捐建的希望学校以后,请告知您的捐建意愿,我们将按您意愿与学校签订《洛宁县希望学校捐建协议》,同时做好工程的规划工作。
四、希望学校奠基时,将举行由县领导、教育局、捐资者、学校及新闻媒体参加的奠基仪式。
五、希望学校奠基后,捐资者可将资金汇入洛宁县教育局希望工程资金账户,我们将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分期拨付、封闭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程建设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学校负责工程的监理,教育局负责工程的监督检查,聘请建设部门负责工程的质检和验收,确保把工程建成优质工程。
七、希望学校建设过程中,将由洛宁县教育局为捐资者提供一切服务,并负责向捐资者定期汇报学校建设的有关情况。
八、希望学校工程建设周期不超过6个月。竣工时,将举行隆重的竣工典礼,为捐建希望学校纪念碑揭幕,为捐资者命名的希望学校挂牌,为捐资者颁发希望学校“荣誉校长”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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