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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洛宁县广播电视局是洛宁县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位于县城京宁路北段东侧,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86人,离、退休人员28人。多年来,广播电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新闻宣传为中心,文化产业改革为契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速。全县电视混合覆盖率达到94%,有线电视通14个乡镇,广播覆盖率达到97%。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连年获得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集体、洛阳市广播电视系统先进单位、广播电视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机构设置及职能
内设办公室、总编室、财务室、节目监管中心、技术事业科、影视稽查队、村村通办公室
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及广电总局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各项条例。按照条例的要求,对广播电视事业实施管理,对广播电视职工队伍开展管理教育和培训。
2、抓好全县性的广播电视宣传,为全县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创造健康、向上、积极的舆论环境。
3、向中央、省、市广播电视部门选送新闻稿件,对外宣传、介绍洛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
4、完整转播中央、省、市上级宣传部门的节目和有关省、市的卫视节目。
5、建设洛宁行政区域内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解决洛宁县群众,收听、收看多台电视节目的问题。
6、按照广播电视工作的行政法规,调查、审批、上报卫星地面设施安装使用用户的许可证、使用证件。查处违反广播电视法规的案件。
下属机构有: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洛宁县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电话:0379—66231949;
传真:0379—66237212;
邮箱:lngbj@126.com
邮编:471700
地址:洛宁县京宁路北段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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