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5-11-17 17:46 来源:

  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根据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洛宁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二、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单位提出,县文广旅局审定。

  三、各承担部门要根据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结合实际,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公共文化服务。

  附件:洛宁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