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 乡村振兴和扶贫领域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宁财〔2025〕108号 关于追加2025年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

时间:2025-09-29 09:06 来源:财政局


关于追加2025年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

 

20259月,追加2025年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资金57.16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7.16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57.16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精准使用;

二是资金跟着项目走

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附件:2025年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追加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建设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公开单位:洛宁县财政局

通信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47号

监督电话0379-66233834          

国家乡村振兴举报电话010-12317

洛宁县财政局举报邮箱:lnxczjncg@163.com

2025年洛宁县环洛河休闲农业板块食药同源初加工项目追加资金分配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