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宁财〔2025〕105号 洛宁县2025年第十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时间:2025-09-09 09:04
来源:财政局
洛宁县2025年第十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25年9月,下达洛宁县第十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828.64万元。另调整《关于下达洛宁县2025年第十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宁财〔2025〕93号下达的2025年洛宁县小界镇农业示范区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145万元的由省级衔接资金调整为中央衔接资金。另取消《关于下达洛宁县2025年第九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宁财〔2025〕84号下达的2025年洛宁县肉牛生产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310.24万元,调整用于其他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74.5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54.14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828.64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精准使用;
二是资金跟着项目走。
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附件:洛宁县2025年第十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建设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公开单位:洛宁县财政局
通信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47号
监督电话:0379-66233834
国家乡村振兴举报电话010-12317
洛宁县财政局举报邮箱:lnxczjn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