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乡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建设工作
时间:2025-11-0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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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洛宁县政府召开第64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乡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县委书记、县长王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司法局局长宋延军围绕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人才队伍、深入推进府院府检联动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行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建立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六个方面汇报了乡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建设工作上级要求及我县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会议强调:一要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针对全县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明晰工作流程,全面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要聚焦工作重点,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全面推行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府院府检联动向乡镇(街道)延伸、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机制,推动乡镇(街道)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办事,从源头上防范重大风险,稳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三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乡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建设是全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司法局要加大筹统力度,共同把基层司法所的作用发挥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