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关于拟认定普惠性托育机构及幼儿园普惠托班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根据《洛阳市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机构自愿申请,县卫生健康委审核评估,拟认定洛宁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托育服务中心为普惠托育机构、洛宁县直第四幼儿园为幼儿园普惠托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拟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及幼儿园普惠托班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机构性质  | 规模  | 机构分类  | 
1  |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托育服务中心  | 洛宁县凤翼中路  | 公办  | 可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150个  | 托育机构  | 
2  | 洛宁县直第四幼儿园  | 洛宁县滨湖西湖公园壹号三期  | 公办  | 可提供2-3岁幼儿托位40个  | 幼儿园托班  | 
如对上述机构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上不予受理。
受理举报单位: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0379-66233489
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