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统计局进行了巡察。4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统计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后,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原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县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22项具体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 53条,确定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构建起“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协同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
党组书记王延平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抓整改、促落实,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主动认领4项重点整改任务,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和工作要求。为精准推进整改,主持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同时,坚持全程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定期调度、逐项审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任务要求“返工补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截至8月3日,巡察反馈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立行立改事项4个,已完成整改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整改落实情况
1.统计执法人员仍未实现零突破。统计局自2021年上一轮巡察以来仍然没有实现统计专业执法证零突破,未开展过统计执法工作,统计数据的质量难以得到充分保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16日,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作安排,省统计局举办全省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我局积极组织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同志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并按时参加省局考试培训。我局杜佳楠、李丹两位同志参加此次考试,均已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实现我局统计执法人员零突破。二是畅通统计举报渠道,可通过统计云、河南省政务服务网站等平台提供统计违法线索,截至目前,我局没有接到群众关于统计违法线索的举报和投诉。
2.未对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2021年以来,统计局未开展过“双随机、一公开”数据核查工作,企业违法成本较低,未对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形成震慑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局杜佳楠、李丹两位同志已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考试,获得统计执法资格,待市场监管局开展今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后,我局将及时跟进、配合工作,依托信息化系统,从企业名录库中分层、分类随机抽取核查对象与执法人员,确保核查覆盖面,明确细化处罚标准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提升企业违法成本,增强对统计数据造假行为的震慑力。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现象依然存在。自上轮巡察以来,财务制度方面仍然存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支付手续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全、大量使用定额发票和支出凭证不全等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洛宁县统计局召开了全体同志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尤其是财务人员会后不断加强自学相关财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规范财务管理,识别常见违规情形,规范票据审核流程;二是制定《洛宁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经费支出,经办人必须事前报告分管财务工作副职同意后和财务人员一同办理,原则上需有两人以上参与,并在原始支出凭证(发票)上签字说明或证明,严禁弄虚作假报销费用。三是财务人员进行前置审核,对不合规凭证退回补充,禁止使用白条、个人抬头发票,严禁无发票、未审批等不合规情况入账。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不扎实。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系统不深入。一是学习统计领域指示批示不深入。2021年以来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仅在会议上传达过一次,学用结合不紧密,效果不佳。二是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党组会议共召开69次,未执行“第一议题”19次。关于“第一议题”的集体研讨仅开展过4次。三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党的二十大学习和党纪学习教育没有制定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和集体研讨材料缺失。主题教育未按学习计划进行,且组织学习较少。2023年计划集中学习15次,实际集中学习仅2次,学习未入脑入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同志会议上,4月10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6月4日学习《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4月18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月8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在党组会议上,4月23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规定》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第一议题”制度在我局得到了有效落实,每次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民主生活会时,都严格按照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议题。同时,已按计划对“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情况进行了总结,对部分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制定了改进措施,及时进行了查漏补缺。三是已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学习计划。同时,定期组织了集体研讨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4次集体研讨,研讨过程中班子成员充分发言,确保了研讨有深度、有成效。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2022年仅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未达到每年学习12次的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已下发立行整改,进行整改)。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年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严格,专项通报制度有缺失,党政班子成员落实责任有漏洞,专题培训不到位。三是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少,未按要求召开风险分析会。四是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常态长效方面有短板。对意识形态阵地日常管理不够,未对本单位论坛、讲坛、报告会等活动进行全面排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并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1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分别于3月21日、4月23日及7月18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二是组织开展了6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活动,其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全体同志学习3次,内容涵盖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工作方法、网络安全知识等,进一步增强全体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三是对单位微信工作群及政府网站发布的统计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信息发布合规性、网络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日常维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今年以来,我单位未组织开展论坛、讲坛、报告会等活动,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3.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统计局对全县经济运行的月度分析和季度分析报告多数指示机械的将数据进行罗列汇总计算,对数据来源的真实性缺失科学分析,对数据变动折射出的问题缺少实地调研和追踪,存在问题分析不够深入,缺乏科学性前瞻性,部分对策建议缺少细节,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强等现象。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分析报告46次,工作得到领导肯定的批示共11次,占比23%。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已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提供统计分析20余篇,相关分析在统计数据上报的基础上结合基层调研,内容详实准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依据。二是各专业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同时每月不定期在微信群分享统计知识学习资料,进一步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其中,4月至7月,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共17次,微信工作群分享知识资料63次。三是各专业人员积极与市局沟通学习,同时对标先进县区,加强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统计参谋助手的作用。
4.统计数据保密意识不强。一是电子信息存在安全隐患。办公邮箱工作信息未能做到及时清理。二是文件资料保管不严格。党组涉密资料管理不严格,涉密资料未能做到专柜存放。三是涉密计算机管理不规范。涉密计算机存在涉密表示信息要素不全现象,缺少责任部门、责任人、密级等标识信息。四是数据信息安全意识不强。个别人员在遇到其他行业部门企业询问统计数据时,通过电话或直接到统计局询问相关数据,违反数据管理审批流程,存在数据泄密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共邮箱进行管理,并于6月底对上半年办公邮箱进行及时清理,及时删除无用邮件和过期邮件。二是配备保密专柜,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建立涉密文件收发文登记册,同时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涉密电脑,张贴涉密标识,进一步提高保密安全意识。三是完善来访登记与数据查询制度,凡外部询问统计数据,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处理,了解缘由,严格按流程审批。四是加强保密安全培训,4月开展保密教育专题培训,张贴宣传海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知识竞答,此外,我局通过微信工作群不定时推送典型案例、文章等宣教材料7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5.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不到位。一是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存在薄弱环节。学习法治理论少,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次数少。2021年至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没有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没有成立部门法治领导组织、没有做到每半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二是统计执法方面存在明显短板。缺少统计执法人员,法治专业力量缺乏,考核机制不完善,监督落地有弱化。2021年至今,统计局没有开展过统计执法工作,统计违法案件办理4年来一直为零。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深入。每年开展法制法规宣传形式单一,投入参与较少,社会影响力不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7日调整法治领导小组。4月18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6月在全体同志会上学习了新修改《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二是我局杜佳楠、李丹两位同志已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考试,充实了执法力量,拟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三是6月26日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我局王伟良同志在党校2025年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宣讲《统计法》,4月15日我局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和布置宣传展板向群众宣传国家安全工作,5月29日县统计局到县开发区宣传《民法典》,增强了社会影响力。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一是长期违规租用车辆。未经相关部门审批。2022年8月至2024年12月,统计局党组长期违规租用面包车一辆用于公务活动。直至本次巡察发现后才予以纠正。二是未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在长期使用期间未经单位领导审批,没有相关派车记录,未进行登记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已停用租借面包车,并设立出差记录台账,严格落实出行审批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用车前进行平台审批并按照规定填写派车单,实现用车记录透明可循,规范合理。二是4月22日组织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我单位公车管理纪律,推动我局公车使用与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2.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2020年在第七次人口普查时购买荣耀及华为平板电脑共163台,价值39.49万元,2021年8月该批电脑中116台因受雨水浸泡导致报废,造成直接损失27.66万元。二是办公区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存在安全隐患。统计局办公室天花板吊顶塌陷,有掉落危险。安全通道杂物堆积,影响应急通行(已下发立行立改,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5月7日在全体同志会议上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培训,着重强调资产、固定资产的定义、应当如何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固定资产增加和减少办理的处置规定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效能,维护资产安全。二是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对安全通道和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杂物堆积、设施损坏等问题,排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排查4次,针对局办公室天花板塌陷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已安排专人及时进行维修。
3.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存在资产流失隐患。2021年1月至2023年11月购买的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共计3.06万元未进行登记。其中2021年购买办公桌和两部劳动力调查PDA设备花费0.61万元,2022年购买一台复印机、22套粮食产量调查工具和电脑打印机花费2.19万元,2023年购买一台打印机花费0.25万元。二是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采购出入库登记制度,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和印发的宣传手册、资料汇编等缺少专人管理,无出入库登记,领用发放混乱。2021年以来,购买打印纸耗材文具等费用,支付金额32万元50笔,均没有出入库登记和领用更换记录;支付印刷资料汇编宣传页问卷等费用金额148万元114笔,均没有出入库登记和领用发放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负责全面盘清现有资产,并对现有资产进行管理,盘清数量、状态、存放位置等信息,明确采购、使用、处置流程。二是建立采购出入库登记台账,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使用办公物品时要求领取人签字确认,确保低值易耗品管理规范。
4.文风会风不扎实。一是发文不严谨。2021年至2024年共下发文件101份,其中30余份文件中出现标题字体不统一,内容排版不规范等现象,占比高达35%(已下发立行立改,进行整改)。二是未按要求召开会议。2024年连续3个月(2月至4月)未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会议制度落实不严格;三是组织召开会议走过场。2021年至2024年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69次,有20次会议召开质量不高存在重要信息不详细、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特别是红头文件的标题、正文、字体、字号、行距等要求,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标准。同时,6月底对上半年下发的红头文件进行抽查,检查格式是否符合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督促整改。二是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会议及“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分管局办公室领导每月底对会议记录进行查阅,检查是否规范。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一是未按规定组织召开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021年至2024年统计局党组未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没有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以来,没有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存在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全面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并专题研究上半年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班子成员针对我局从严治党工作开展讨论,提出工作建议。二是结合局党组实际,制定洛宁县统计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在从严治党中的具体职责,其中工作任务涉及6个方面,14个问题,责任清单中党组书记责任清单6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4项。
2.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监督意识与主动性不足。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领导干部对“四种形态”的认识不足,对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老好人”思想。二是监督方式单一效果不佳。派驻纪检组在监督方式上多停留在参加或列席会议,谈心谈话等程序监督员层面,对“三重一大”、机关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落实监督不够,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致使一些问题未能有效防范,未能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后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以来,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通过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同志的思想认识,明白“老好人”思想对工作的严重危害,后续还计划定期开展此类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巩固思想教育成果,形成常态化的思想建设机制,不断提升全体同志对监督重要性的认知水平。二是共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3次,涵盖重大项目立项、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类型,切实提升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重大决策未经会议研究。个别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应上会未上会。统计局劳务派遣人员孙倩倩2022年、2024年涨工资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二是议事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2024年11月4日党组会议在研究财务分管领导人选时,“一把手”率先表态,其他班子成员后表态,民主决策未按程序进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孙倩倩2022年及2024年涨工资事项,通过集体研究讨论,会议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对孙倩倩同志进行调资。二是4月23日在局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程序,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凡涉及“三重一大”的重要事项确保百分之百上会研究,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4.人员管理不严格。一是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严。春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共14名干部职工未按时签到,占比高达56%;统计局党组对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缺岗等现象未及时通报,也未进行过相应追责,干部职工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二是对基层统计人员管理不到位。统计局对乡镇委局和企业统计专职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统计人员管理松懈。东宋镇、回族镇、景阳镇3个乡镇统计主管领导及统计人员更换岗位后,人员信息超过1年没有及时更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完善《洛宁县统计局考勤管理制度》、《外出报备制度》,制定外出登记记录册,局办公室每周对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公示。二是局专业人员向各乡镇明确统计岗位及时变动后要及时向县局上报人员信息,截至目前,东宋镇、回族镇、故县镇、底张乡、小界镇及陈吴乡更换统计员并已向县局报备。
5.统计业务培训不扎实。一是培训无计划。2021年以来,未制定过年度培训计划和专题培训。二是培训流于形式。开展大型统计活动时均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展开培训,存在时间短、培训内容多、效果不佳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各专业人员根据专业需要及工作要求已制定年度培训和专题培训计划,目前已按照培训计划对各乡镇统计人员分别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1%人口抽样调查等培训。培训过程中专业人员进行模拟填报,并对各乡镇提出的具体问题,专业人员一对一进行讲解,帮助破解难题,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后续各专业将继续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并根据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培训日程,优化培训效果。
6.分工调整滞后,轮岗机制不健全。一是领导分工调整不及时,工作责任不明确。统计局原党组副书记谢明君同志已于2024年10月31日调动至县人大常委会担任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但领导班子分工却未及时作出调整。巡察发现后才立行立改进行调整。二是长期不轮岗,存在廉政风险。部分人员长期在一个岗位不轮换。贸易服务业股股长吕鹏辉从2008年长期从事服务业专业统计工作至今,长达17年未调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局党组已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研究完善班子成员分工,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做到再细化、再精准,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二是3月21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刘海芳和吕鹏辉进行轮换岗位,由刘海芳负责服务业专业统计工作,吕鹏辉负责规上企业入库工作。6月,制定《洛宁县统计局岗位轮岗制度》。
7.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至2024年统计局党支部委员会应召开47次,实际仅召开25次;2021年以来党小组未组织党员召开会议;2023年全年仅召开过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且未按要求开展过党课学习。二是未按要求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统计局党组2021年度没有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没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日、4月23日、5月21日、6月27日、7月29日分别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按照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安排,5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并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为题开展专题研讨。6月26日,党组书记王延平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作风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题在党支部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按照学习教育安排分别于7月3日前讲1次党课。二是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安排,并提前制定方案,确保会议规范召开。
8.党员发展未按程序进行。统计局党支部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认真,在预备党员卫松波同志转正时没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决情况下进行了转正。致使该同志2020年7月被取消其党员资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4月10日组织学习《党员入党档案》(2021年修订版),对党员发展流程进行再梳理、再认识,同时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对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审查,并重新整理归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后续将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克服“过关”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每位干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落实整改任务。
2.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完善整改跟踪问效机制,明确专人定期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措施是否持续有效,防止问题反弹。结合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涵盖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公文处理、数据质量管控等方面的制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符合统计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3.深化成果运用,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确保统计数据源头质量。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6231957;电子邮箱lnxtjjbgs@163.com。
中共洛宁县统计局党组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