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宁县中河卫生院区迁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宁县中河卫生院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9月23日
电 话:0379-66231614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洛宁县中河卫生院区迁建项目 | 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中河堤村 | 洛宁县中河卫生院 | 洛宁县中河卫生院迁建项目位于洛宁县东宋镇中河堤村,租赁东宋镇中河堤村小学校区(中河堤村小学校区自2023年已闲置),院区占地面积2993.76m2。卫生院床位数不发生变化,仍是25张;设置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中医康复科、儿童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化验室、彩超室、心电图室等科室。 项目院区北侧隔崛马线路为中河堤村村民住宅区,南侧和东侧均是中河堤村村民住宅区,西侧为林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中河堤村。 |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均为室内施工,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收集处理设施处理。 3.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本项目设备均在车间内,经过建筑隔声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包装材料以及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洛宁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营运期: 1.废气:院区污水处理站挥发的恶臭气体,定期投加除臭剂,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卫生院医疗污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院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吸污车运至东宋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采取合理布置、建筑隔声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中河堤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和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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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河南正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