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宁县俊德虹宇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08-25 18:06 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宁县俊德虹宇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9月1日

  电       话:0379-66231614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项目名称:洛宁县俊德虹宇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洛阳市洛宁县底张乡上高村

洛宁县俊德虹宇矿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元依托现有矿山剥离废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线进行改建该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破碎、筛分生产线依托现有,主要色选机、滚筒洗石机等设备,将矿区开采过程剥离的石英废石经破碎、筛分、色选后得到不同规格的石英颗粒产品,作为产品外售。

1、废气

本项目下料口设置三面围挡,仅留一侧进料,顶部设置集气罩通过抽风管与破碎、筛分粉尘连接1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1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的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A级企业要求。物料转运设置皮带廊道、车间密闭、喷雾降尘,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1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滚筒洗石机、色选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泥渣经压滤脱水后与除尘灰共同用于矿区废石场的生态恢复综合利用


环评机构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