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民政局关于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公告

时间:2025-07-25 08:59 来源:

各相关社会组织:

经调查,洛宁县罗岭乡晨星幼儿园等19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对洛宁县罗岭乡晨星幼儿园等19家社会组织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视为非法组织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被撤销登记社会组织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将罗岭乡晨星幼儿园等19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反失信名单。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洛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洛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9-66238793

附件:洛宁县撤销社会组织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