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提高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时间:2025-07-1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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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将提高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
●调增幅度
(一)城市低保
全县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3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65元。
(二)农村低保
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16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35元。月人均补助一类460元、二类235元、三类205元。
(三)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7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59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71元。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暂不调整:A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00元;B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320元;C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洛宁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