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6-1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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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要求,洛宁县司法局组织对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经汇总、审核各单位申报意见,初步形成《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7月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一、联系电话:0379-65220788
二、电子邮件:lnzfbfzb@sina.com
三、通信地址:洛宁县永宁街道政通路66号(洛宁县司法局),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建议”。
附件: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洛宁县司法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