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东宋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东宋镇东宋村等15个村级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洛宁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洛宁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东宋镇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2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东宋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东宋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东宋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东宋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每项整改任务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
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涛涛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截至4月28日,巡察反馈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仍有表现
1.针对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整改成效不佳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决定部署和扶持政策,对村级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找准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明确发展思路和努力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发展路径;二是建立健全村级资产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相关台账制度,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对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坡、林地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录入,摸清楚资产、资源现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打好基础,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升值;三是强化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和乡村运营,谋划一批农机购置、资产收益等村集体经济项目,强化对村集体三资的运营招商,进一步盘活村集体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2.针对落实“四议两公开”不规范问题依然常见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各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具体流程和要求,提高对规范落实该工作法的认识;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将“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村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执行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三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大排查活动,对所有村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针对个别村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化解群众矛盾不到位、村党群服务中心部分功能室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资料管理、矛盾化解、功能室管理和村务公开等方面的专项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各村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建立资料归档制度,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流程,同时排查资料是否有遗落,如有第一时间对遗失的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和补充,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完整的记录;三是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深入了解东宋村移民搬迁工程征用耕地资金补偿问题的历史背景和现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及时向群众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各村明确安排专人负责农村书屋的管理工作,制定书屋管理制度,明确开放时间和借阅规则,定期对书屋的书籍进行整理和更新,组织开展读书活动,提高书屋的利用率;五是各村明确村务公开责任人,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做到全面公开。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上级要求不到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主动性不强
4.针对学习上级精神和政策理论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村级党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对“第一议题”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对全镇37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更新破损严重或已严重滞后的宣传海报、宣传页等内容;三是利用每月党员活动日,对全镇各村党员干部及普通党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五星”支部建设和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四是建立健全学习效果检验机制,通过知识测试、心得体会交流等方式,检验党员干部对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五星”支部建设和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内容等的学习掌握情况。
5.针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针对项目谋划问题,由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领学《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洛宁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2023〕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掌握项目申请、管理等方面知识,确保项目谋划科学合理;二是是动员各村针对本村实际,挖掘自身优势资源,谋划产业项目建设,申报项目库;三是倡导项目申报常态化,鼓励各村根据本村发展需要,积极谋划申请各类项目产业,确实推动以项目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是针对王岭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经核查王岭村清理集体资产村集体530亩土地全部承包于木美土里公司;包村领导组织王岭村召开村民大会商议一组王万超和八组王连荣承包百余亩林坡一事,重新拟定合同,对合同中的租金、年限进行重新完善;五是针对庙下村集体耕地确权问题、周村拖欠地租问题,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五是庙下村对集体土地进行清点,确保无其他集体耕地被确权至村民名下。同时对反馈的曲某来事件进行详细调查,经核查曲某来承包集体耕地2.7亩承包期为1983年12月至2023年12月为期30年,2023年1月到期后由村民小组集体商讨,让曲某来免费再种植一年,在2024年12月曲某来将承包地1.7亩归还集体。期间曲运来将其中1亩地让其姐姐曲某芍种植,土地确权时,曲某芍私自将此1亩地确权至自己名下,经查曲某芍家中4口人,耕地补贴享受面积为11.76亩,不包含确权的这1亩。三是经村“两委”及监委开会决定以承包的形式将此1亩地承包于曲某芍,承包期自2024年12月开始,每亩每年60元,承包期10年,合计600元。
6.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东宋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立即召开镇村人居环境整改会议,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严抓整改成效;二是明确思路,责任到人。各村通过明确整改任务、整改重点、整改标准,责任到人。由班子成员总负责,村党支部书记具体牵头,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齐参与,分片推进、各负其责。对反馈的罗洼村、庙下村、宅延村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高标准整改到位;三是压实责任,跟踪督查。镇村压力传导,建立村级干部分包网格,做到村干部包片,对村内公益岗位落实监管。同时组织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组织镇级人居环境整治督查专班联合镇纪委对人居环境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跟踪反馈。对履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力、效果差的村,进行严肃问责并全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四是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改工作考核办法,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行政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员参与,全域整治,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常态长效。
7.针对党群服务中心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排查,针对功能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舞台等功能发挥不到位的进行统一整改;二是各村明确安排专人负责农村书屋的管理工作,制定书屋管理制度,明确开放时间和借阅规则,定期对书屋的书籍进行整理和更新,组织开展读书活动,提高书屋的利用率;三是各村更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计划,结合村民实际需求和兴趣爱好,制定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文明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文化讲座、科普宣传等;四是针对无分化互动场地、文化舞台年久失修的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另一方面对年久失修的文化舞台进行维修和加固,确保文化舞台的安全使用。同时,制定文化舞台使用计划,定期组织文艺演出、文化活动等,提高文化舞台的利用率。
8.针对安全隐患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在村“两委”班子开展安全教育;二是建立健全村级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细化安全隐患排查表;三是牛庄村村里石桥安装警示标志;庙下村滑坡路段已上报交通局,申报项目已立项预计2025年春天动工;四是镇级层面针对此类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吸取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9.针对个别村意识形态工作弱化的问题。一是在全镇宣传并张贴《如何区分非法宗教活动》《有奖举报非法活动告知书》;二是要求37个行政村村干部和协理员对辖区内门匾进行走访排查,有脱落、破损情况现场立马更换整改;三是排查辖区内37个行政村国旗,明确规定悬挂国旗的方式,对陈旧破损的立马更换;四是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要求村协理员每周对本村辖区进行走访排查。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主动性不强
10.针对工程建设管理有欠缺的问题。一是镇政府召开村干部会议对镇村干部项目程序进行培训,做到项目程序规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发现问题,镇纪委及时介入进行处理;三是针对工程项目无工程造价、结算明细,财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要求所有项目要有要收和工程明细。
1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建立严格审批制度:明确村内费用列支必须经过村领导审批、经手人签字,并附上明细清单。对于无审批、无签字、无清单的费用列支一律不予报销;要求财政所严格履行职责,对每一笔报账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有财政所长签字;二是加强培训和监督:组织各村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审批和签字的重要性以及规范流程;定期对各村的财务报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定期对村干部进行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录等来提高其廉洁自律意识,杜绝以拨代付等违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财务审核制度,对每一笔支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法;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避免因财务把关不严造成集体财产损失。
12.针对村集体经济收入坐收坐支的问题。一是重点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来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符合实情的具体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完善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各项配套措施,定期公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销售收入等各项收入情况,定期公布管理费用、经营支出等各项费用支出等情况,让农村集体的经济的财务活动在广大村民的监督之下,更加公开、透明;三是部门联动,通过镇级纪委监委、经济发展办、财政部门监督合力,切实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和推进,奉献智慧和力量。
13.针对村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村级矛盾排查力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严格村级重大事项决定制度,镇政府要做好核查工作;二是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提升村组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对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取消庙下村马荣奇、高松伟,下河堤村赵平智,磨沟村金万宗四人的公路养护员或调整给其他困难群众。
14.针对群众关切的民生实事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镇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就全镇民生实事进行全面排查,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机制;二优化项目规划结合我镇重点领域谋划一批道路、安全饮水等重点项目待上级批复;三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项目建设所需人力、物力资源的统筹协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四是针对个性问题,按照要求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15.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对发现问题的公益岗位人员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对于“一人双岗”的问题,及时核实人员实际情况,追还多余岗位补贴,并重新确定岗位人员;对于不能胜任的,及时进行人员更换,并对乡镇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二是举一反三由各村对本村各类公益岗位人员进行情况核实,遇到此类问题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公益岗位发挥实效;三是由各村村干部领学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小组出台的《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宁县低收入群体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专项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农领〔2021〕号)文件精神,按照本村实际制定公益岗位管理制度,严格进出机制、管理机制,持续发挥公益岗设定实效;四是要求各村认真摸清核实资产底数,镇纪委将对弄虚作假的村将进行严厉追责;五是成立工作专班,对各村上报的资产数据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六是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对村三清两建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6.针对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中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深入学习领会冬春救助相关政策,针对冬春救助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审批程序、资金发放、全程监管等各个环节进行专题研究,同时组织召开镇村两级专题培训会,强化包片领导、包村乡干对村级进行冬春救助工作监管和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落细;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特别是出现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东宋镇纪委第一时间进行立案查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三资管理”为主题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四)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7.针对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各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具体流程和要求,提高对规范落实该工作法的认识;二是强化监督。镇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负责的需各村“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抽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针对“一言堂”、公示不规范、记录混乱等问题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立行整改。
18.针对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全镇37个行政村村“两委”干部以及监委成员缺岗,顶岗情况,对发现的长期不在岗人员按照村干部管理办法严肃处理;二是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再次甄别研判,明确研判标准及尺度,确属“十不能”的,进行清退;对于“十不宜”进入村“两委”人员,召开党委会分析研判是否适宜继续担任村干部,不适宜的按程序及时清除出村干部队伍;对磨沟、宅延、程家庄村班子内部近亲属关系问题,成立由纪委、党建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核查小组,入村了解情况,核实认定,召开由党委会研判分析是否适宜继续担任村干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员,建立农村干部人才库,提前储备优秀人才;定期对调整村干部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问题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四是建立交接制度。制定明确的村两委换届交接制度,规定交接的内容、程序和时间要求;交接内容应包括“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各项资料,以及村内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
19.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利用每月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开展相关知识培训课,提升监委委员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监委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水平;二是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够的,限定时间要求各村补选到位,对年龄过大,不能正常履职的也要调整到位,加快推选宅延村监委主任人选,督促中河堤村、牛庄村尽快配齐监委委员人员;三是加强对党务村务公开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公开的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公开落实到;四是严格监委公章的管理,要求监委公章要存放在监委主任手中,保证监督权力的正常发挥。
20.针对基层党建虚化弱化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调阅考核机制,镇党建办定期对村级“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布调阅通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将“三会一课”工作纳入村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二是加强对村级党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对“三会一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各村在组织生活会上,要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在会议上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批评内容具体、深刻,避免流于形式,在会议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批评意见要直截了当、一针见血,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要有“辣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四是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党员的联系和管理。通过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及时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组织生活安排,要求流动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21.针对发展党员规划不科学、程序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制定全镇党员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党员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针对60岁以上党员占比较高的村,严格按照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要求,制定针对性党员发展计划,提高全镇党员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标准,2024年8月至12月,共发展党员17人,其中35岁以下党员11人,大专以上学历3人;二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业务培训,详细讲解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要求,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三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加大在青年群体和高学历人群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中的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考察,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2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按党费标准进行了核算,张某亭补缴差额党费498元,张某尧补缴差额党费54元,并对全镇在职以及退休的公职人员、离任村干部的党费缴纳基数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此类人群能够足额缴纳党费,对全镇预备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漏交党费的情况及时督促补缴;二是对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重点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党费收缴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将党费收缴相关规定纳入预备党员培训课程,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分析等方式,让预备党员深刻认识到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三是明确各党支部在党费收缴工作中的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定期与党员沟通联系,确保党费及时收缴;四是利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活动,要求各支部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增强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自觉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下一步,东宋镇将继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推动东宋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进一步统一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2.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讲政治贯彻到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3.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契机,班子成员带头强化使命担当,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手段,建规章、定细则、补漏洞,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以更加崭新的风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东宋镇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6071908;电子邮箱lnxdsz@163.com。
中共洛宁县东宋镇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