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2024年度执法情况报告
2024年,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三农”工作贯彻落实,全面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现将各项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整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4年,共立案行政处罚10件,现已结案7件,农业、畜牧业行政检查经营场所315个次,抽检样本145批次,渔政、宅基地日常巡视执法出动255人次。
(二)组织学习培训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市有关“三农”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政治能力。加大执法培训力度。
按照“市级培训骨干、县级全员培训”的原则,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参观交流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涉农法律知识培训30余学时,集中学习业务法律知识50余次,执法人员学习600余人。
(三)农产品与农资市场监管
全面贯彻农业农村部“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及省厅“秋风行动”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法行为。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6个。
农业执法检查共办理案件6起(3起农药案、3起种子案)农药案3起现已结案。其余3起案件正在办理,近期可以办结。
(四)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执法工作
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2024年对动物检疫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官方兽医进行定岗定责,明确监管范围,实行责任追究。组织17名官方兽医在线学习人均30学时,签订《官方兽医履职责任书》7份。及时对养殖场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常态化对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进行网络自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出证不规范现象。全年共检疫生猪47712头、牛1609头、羊926只、禽类1235630只、禽类种蛋5179560枚。屠宰场屠宰检疫12282头。
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加强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共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22批次、3228公斤。
2.畜牧执法工作。根据省、市《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监督执法及排查力度,督促建立全县规模养殖场(户)档案,跟踪监视其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年共检查养殖场户148个次,生猪屠宰厂9个次;兽药、饲料经营企业25个次;发放告知书45份,签订承诺书45份,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
在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与打击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行动中,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配合下。共检查场所与养殖企业116个次,抽检肉制品103批次。
畜牧执法共立案3起,现已全部结案。
(五)渔政执法工作
切实落实春季禁渔制度与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确保禁渔成效,我们严格按照春季禁渔统一时间,在河、湖、库、市场、村边等地张贴《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实施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并设立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和渔民参与监督,方便举报。禁渔期间,为维护禁渔秩序、打击非法捕捞,共出动执法车辆37次,执法人员120人次,张贴禁渔通告50余份,收缴违规电捕鱼器2台,网1700余米,处理洛阳市便民服务热线及百姓呼声舆情14起。
加大打击违规违法建设,破坏、侵占保护区违法行为,在故县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中对故县水库内20艘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船只进行清除。
渔业执法共办理案件1起,已结案。
(六)农村宅基地执法
在县农业农村局的直接领导下与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持“零容忍”坚决遏制增量。2024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出动农村宅基地违建巡查38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通过日常巡视共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协调城郊乡寨礼村拆除农宅违建1座,土地卫片违法图斑督促整改11户违建房屋。
二、下步工作
1、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法制教育。重点对农业领域执法监管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2、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果,对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办结一起。
3、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其他行业监管协作机制,加强沟通会商、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推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提升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