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将至,这些森林防火知识一定要牢记!
当前气候干燥、气温迅速回升,导致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运行,加之元宵节即将来临,我们特此倡导采用有益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文明祭祀方式。
洛宁县林业局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请大家务必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森林防火“十不”:
1、不带火种进山:携带火种进森林,稍加不慎就会引发森林大火,切记!
2、不在林区吸烟:一个未熄灭的烟头,足够点燃整片森林。不要小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3、不在山上野炊:烤制的食物的确香喷喷,但也能让森林变得黑漆漆,一旦处理不当,生态环境便要遭殃!
4、不在林区内烧纸、上香:烧纸、上香虽然寄托了对已逝故人的思念,但也许不经意间导致森林火灾。
5、不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烟花虽然绚丽,但森林不是一个观看烟花的好地方,烟花爆竹燃放的火星可能点燃森林,
酿成大祸。
6、不在林区内使用明火驱赶动物:野生动物怕火,但森林更怕火小心在驱赶野生动物的同时,引发森林火灾,同样把自己带入危险的境地。
7、不烧荒:烧荒虽能获得草木灰这种肥料,但也是一种危险行为,稍有不慎跑了火,后果是不可估量的。
8、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不玩火:玩火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通常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提示他们不玩火,更要提示监护人看管好!
9、不在林区打火把照明:一只手电筒要比一支火把更能派得上用场,也不会导致森林火灾。
10、不在林内生火取暖:林区升起的每一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我们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
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构筑坚实的森林防火安全屏障,积极预防火灾,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您的每一份努力,都是对大自然最真挚的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