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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13 16:28 来源:

  根据《洛宁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洛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有关精神,县财政局已全面完成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为深入贯彻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任务清单的通知》,切实加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研究学习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起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完整准确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二)强化党的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对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洛宁县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动态调整,明确工作人员职责,保障法治建设队伍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中心)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抓好工作落实,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进一步压实财政法治建设责任。对县委、县政府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年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各类法规政策精神,交流研判在推进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针对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有效推进各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严格依法决策。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等事项坚持纳入集体决策范围,交由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坚持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合理分工、配合协作,做到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全面梳理规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明确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和岗位职责。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更有深度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严抓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中央、省、市和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作为每次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固定的首个议题内容。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指导各支部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经常性学习,通过加强对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财政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增强学习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和县重要会议精神

  局党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将法治宣传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局党组带头学,股室、党支部集中学的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党规,提高中心工作决策工作的法治水平和规范水平。2023年,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和县重要会议精神12次。

  (二)强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更有广度

  1.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述法促履职,将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认真谋划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积极做好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发挥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传,展示新时代我县法治创建成果。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障力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持续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普法宣传行动。

  3.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

  围绕提升财政工作人员法治素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各类法治学习教育培训,让财政干部深刻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内涵要求,对于干部队伍自觉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切实抓好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起到积极的作用。组织“财政大讲堂”培训。2023年,县财政局组织局机关干部70多人参加“财政大讲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共4期。通过授课人言传身教,把多年实际工作经验,成熟的工作方法传递给每一位财政干部,推动财政机关整体业务能力素质有效提升。

  4.加强督查整改力度

  认真履行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并已及时反馈上报。对标对表完成2023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工作,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

  (三)强机构职能,制度机制更有准度

  一是严格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一张网”,形成“年度公布、动态管理、即时调整”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2021年财税服务中心在开展洛宁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理自查工作基础上,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成果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2021年9月完成了《洛宁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洛宁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洛宁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洛宁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实时公布,实行常态化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通过印发文件,要求各执收部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督促执收单位根据收费政策变动情况做好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在各收费站(场)点悬挂收费公示牌。完善相关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要求亮证收费,对收费管理起到积极规范作用。

  三是加强有关小微企业免征及降费政策宣传,扩大减税降费政策知晓面。

  (四)强决策程序,决策水平更有高度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贯彻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局内预算安排,根据财政工作实际,选聘法律顾问为财政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及时解答财政在日常工作和内部行政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贯彻《中共洛宁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洛宁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洛宁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五)强规范执法,行政执法更有准度

  1.支持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经费

  县财政一直以来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规定的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标准,每年都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足额安排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经费,其中:县政法部门96万元、县公安部门3109万元、县司法部门100万元,县市场监管部门40.46万元,县农业农村部门单列12.2万元,为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经费保障。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原则,不断配合县有关部门推进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动员在职在编且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的财政干部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同时,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公告制度,定期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强行政调解,化解矛盾更有温度

  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是健全政府采购领域行政裁决机制、完善财政行政调解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做为开展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的主体,规范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队伍,按照“合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高效便捷”的原则开展政府投诉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工作模式。

  (七)强制约监督,行政运行更有纯度

  强化事前公开,根据职能变化和法律法规调整情况更新财政权责清单;规范事中公示,根据本年度检查任务要求,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事后公开,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审核事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共出具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1件,并按有关时限要求在洛宁县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示。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县财政局根据自身职能特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普法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政策文件、相关管理制度已无法满足行政执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进行更新、完善。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方式不够灵活。二是部门指导性文件尚未按时出台,制度文件的更新频率较低。

  截至目前,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4年,县财政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财政法治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财政领域各项工作。

  (一)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宣传普及,把法治宣传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结合起来,提高法治宣传的效果,将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及时跟进省市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更新,实现行政裁量动态调整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保证执法活动的合法合规,避免造成重大失误。

  (三)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职能

  紧紧围绕洛宁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法治建设水平,推动洛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依法治县工作部署,为各项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持和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