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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3-13 15:17 来源:

  2023年,洛宁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到重大问题、环节与任务亲自推动。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每季度定期听取普法工作等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重大决策依法审查制度,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通过党组会、局长经理办公会、“三管”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经班子成员及议事机构集体讨论通过,做到依法决策,制度合规。

  (二)坚持学法普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全面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组织开展全员学法活动。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执法权限法定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推进执法程序合法化,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专卖执法人员全面学,全体干部职工分层学,严格规范执法流程,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2023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31起,其中真烟案件115起,查扣卷烟6912.4条,价值121.41万元;查扣假烟案件12起,查扣假烟219.1条,价值3.356万元;烟叶案件2起,查扣违规烟叶16.175吨;电子烟案件2起。办理万元以上真烟案件42起,其中五万元以上真烟案件7起,假烟万元以上案件1起。起到了震慑作用,净化了市场环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由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管理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日常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普法教育学习。2023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次,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次,始终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普法宣传,认真开展3.15、4.15、6.29、12.5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员法治能力和水平,在单位内部掀起了“人人普法”的高潮,营造了“人人学法”的氛围。

  (三)持续深化监督管理。聘请向群律师事务所,定期安排开展合同审查、案卷集中评查活动,认真检视问题和剖析根源,确保合同签订及文书制作流程规范、程序合法、内容完整。

  (四)精准执法精确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强化“APCD”市场检查工作法,认真落实辖区负责制度,坚持网格巡查、中队自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相结合,突出辖区市场净化,消灭监管盲区。2023年利用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抽取360户卷烟零售客户进行摸排监管,有效提高了监督执法的科学性。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专卖执法案卷质量不高。目前仍存在案卷制作重视程度不够、规范程度不高、制作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部分案卷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佳。普法宣传拘泥于传统形式,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并且与实际工作贴合度不高,“以案释法”、“问题式普法”等方式还未得到有效运用。三是法治队伍建设不强。目前法规队伍缺乏既懂法律又懂业务的人才,法规人员多为兼职,岗位流动性强,使得法规部门的法律审查职能及执法监督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办案过程,通过网上录入和处理,确保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法规部门坚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关、程序关,从细节入手,认真谨慎地审核每一起案卷,对不规范的文书及时进行纠正。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零售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紧盯问题突出实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卖执法、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等,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和考核,加强对在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建立健全执法机关内部制约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公示执法办案依据,通过公示栏等途径公示执法依据、程序、权限、处罚的种类及标准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行政指导,着重就当事人在以后如何规范自身行为提出建议并指出相关的注意事项,避免违法行为的再次产生。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执法活动的信息,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四)强化法规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人才优势。按照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发挥人才优势的思路,对县局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行业专卖管理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具有丰富合同管理及案卷制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摸底,使其在案卷评查、合同抽查、课题研讨、法治培训等工作中发挥专业优势、施展才华,真正实现“人尽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