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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13 15:01 来源:

  2023年洛宁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洛阳市统计局的指导下,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强化法治宣传,深化执法监督,夯实法治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推动全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统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统计法治责任

  一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设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股室股长任成员,对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年终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等进行述职述法报告;三是组织推动县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部门学习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四是组织并强化局机关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通过党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学习共开展专题学法集中学习12余次。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工作主线,认真研究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按《洛宁县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方案》,全力推动统计普法向纵深发展;五是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法律法规及相关重要文件、统计法律底线及承担相应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进一步阐述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强调了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

  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以2023年专项行动为抓手,制定2023年自查自纠工作计划,重点加强对企业的瞒报、漏报等现象的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镇检查、县局抽查等形式进行数据核查;二是部门协同做好统计核查检查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任务。对企业提供的统计资料真实性进行检查,并结合普法宣传,认真开展统计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培训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了统计法相关知识,10月份配合市局法规科对我县10家规上工业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企业数据真实有效。

  三、夯实法治基础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各专业统计制度规范,进一步结合实际加强和完善统计制度建设。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统计工作规范管理办法》、《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移送统计发现问题线索和反馈办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从严管控数据质量,全面规范各专业数据生产流程,从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反馈及数据质量查询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质量管控。以《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报表填报、存档等工作流程的通知》文件为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和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台账,从统计数据的产生、加工、应用等方面,做好基础性、规范性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全县统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二是认真做好统计调查项目和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改、科工、商务、住建等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三是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的统计普法培训工作及各类专业培训。2023年度共开展各类培训50多次、800余人次,覆盖各乡镇,工业、贸易、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等专业;四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我局今年有2名人员进行统计执法证考试,统计执法队伍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检查职能。

  四、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形式比较单调,覆盖面有待扩大;二是我县统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需要依靠市局和其他县区统计局协同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三是法治工作人员业务学习需要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工作的本领和依法统计的能力,严格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把法治精神贯彻到统计工作中,积极做好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等对接协调,形成全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全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