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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8 10:38 来源:

  2023年,在洛宁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洛宁县税务局围绕法治税务建设目标,不断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委员会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始终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带领全局干部认真学习领悟、融会贯通,并落实到税收法治工作全过程。

  (二)营造法治学习教育浓厚氛围

  依托青年夜校时间组织全局青年干部进行税法自学和考试,借助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线上平台开展税收法制相关学习和线上答题比赛,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等主题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亮点纷呈的学习宣传活动,实现了法治教育“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的双同步,把法治观念有效地融入了全局干部血液。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不断增强税收收入的平稳性、协调性、安全性和持续性,坚守依法征税底线,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

  (二)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税费政策以及省、市出台的涉税扶持政策,坚持五措并举工作策略,采取抓实思想认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落实任务分工,多轮次政策宣传辅导,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等措施,确保政策直达快享市场主体,助力企业减负前行。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以及退税缓税缓费1.42亿元。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税费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优化税务大数据、云平台在税费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税费服务集成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大力推进办税“最多跑一次”等服务事项,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捷度,降低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成本。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影响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事项,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全面梳理税收业务管理类政策文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

  依托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主动公示各类执法结果信息841条,其中公示准予行政许可数量191条,公示行政处罚数量291条,不予处罚数量359条。

  (二)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执法文书是重要的执法行为载体,我局高度重视执法文书的应用和规范,通过内部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对执法文书、全过程执法记录进行规范。同时,还对案卷进行及时评查和定期审查,并记录工作底稿,不断提升案卷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县局法制股配备2名一级行政执法员,1名公职律师,参与、指导法制审核。通过明确法制审核的内容,确定法制审核形式和法制审核流程等不断完善法制审核机制,把法制审核意见作为税收执法的重要环节,保证重大税务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部门的审核。2023年,我局没有重大税务执法决定需要经过审核。也未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况。

  五、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部监督平台应用

  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主动防控风险。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点线延伸的网格化内控管理体系,做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操作全程留痕、过错实时追究。通过内控监督平台的运用,我局执法风险意识和执法能力都得到了有效提高,内控理念进一步普及,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指引(1.1版)》及省市局相关规定,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系统推送的过错、上级专项工作检查中发现的执法过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室

  我局在办税服务大厅及税源分局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发挥机关股室与税源管理分局合力,将简单争议化解在分局,确保小事不出分局。目前已调解各类涉税涉费矛盾争议12项,纳税人缴费人调解满意度100%。

  (二)成立“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

  组织局内公职律师成立“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对分局提交的疑难税费事项进行化解解决,累计已化解矛盾争议8起。

  (三)积极创建“枫桥税务分局”

  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以陈吴税务分局为载体,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打造具有洛宁特色的“1236X执法体系”,努力实现“一级调解不出分局,二级调解不出县局,三级调解不出市局”。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全面到位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实行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职权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执法程序。2023年,根据“双公示”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及时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业务办理事项进行了公示,有效保障了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税收规范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奠定了信息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标准有序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洛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国家税务总局洛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指导我局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引导社会群众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持续加大普法力度,把普法教育融入到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税法宣传,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尊崇税法、知晓税法、遵守税法,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税收普法新格局。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用法。注重发挥班子核心作用,多次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二是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采取集中学习、成立学习小组、业务骨干辅导团队等手段,保障执法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努力,我局10名参考人员顺利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先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案卷整理规范等培训,提升我局税务干部队伍的综合执法素质,打造税收知识精通、法律知识全面的税收执法人才队伍。四是做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认真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各自所长,推进全局法治工作建设。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洛宁县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普法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针对性、个性化的税法宣传还有待提高;二是税收法治力量仍需加强,法律人才培养还存在不足;三是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十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优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继续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二是依法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三是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开展法治荣誉创建活动,带动法治建设质量整体提升,为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