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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告

时间:2024-03-27 09:20 来源: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收集社情民意,现就洛宁县人大代表工作站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接待窗口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待日为每周一,每次由2名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在窗口接待群众。

  二、周二至周五在窗口东侧的县人大代表工作站接待。

  三、主要受理范围:1.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业务窗口的相关工作建议和意见;2.人民群众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不适宜接待受理以下事项:1.已经或者应该通过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解决的事项;2.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检举和控告;3、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解决途径或方法的事项;4、属于信访部门的人民群众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