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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宁县委 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3-05 11:41 来源:

  2023年,洛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重点课程。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律七进”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2.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和5个政府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现场述法,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府院联动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楼阳生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暨2022年度专题述法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谋划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洛宁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2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对18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29个县直执法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3.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印发《洛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5次,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举办2023年度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1期、法治专题讲座2期,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县级权责清单的通知》,调整规范后保留县级权责事项3284项,其中:行政许可402项、行政处罚2295项,行政强制87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给付28项、行政检查143项、行政确认64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职权237项。

  2.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深化政务服务“三级三十二同”,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录入事项2080项,录入完成率100%,服务流程内容详实率100%。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梳理制定《洛宁县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洛宁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洛宁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完善政务服务功能,对30个“一件事一次办”场景优化升级。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推行延时服务、自助办理、网上办理等一系列便利化、智能化服务举措。规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优化接诉办理流程,回访满意率95%。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18个乡镇(街道)390个行政村(社区)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并完善网上服务功能。

  3.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举办“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周”、邀请专家培训授课等方式,组织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机制,利用“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服务平台小程序,随时提供惠企政策咨询服务和受理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完善“洛宁县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加强收费监管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切实减轻企业和公民个人缴费负担。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0项高频事项“免证可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项清单”制度,全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全年办理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327件,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

  (三)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县乡两级行政机关中全面推广使用河南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流程,加强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县政府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等程序。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情况,组织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涉及黄河流域保护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落实每半年集中评查制度,对部门和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次,抽查文件89件。

  2.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征求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建议,研究编制并公布《洛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法定程序,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事项均经过县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全年交由县司法行政部门审查的县政府决策事项10件。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县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把关各类涉法事项45件,采纳所提意见21条。研究制定《洛宁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印发《洛宁县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处罚权59项和57项。建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执法协助等五项制度。编制《洛宁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南》,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召开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动各乡镇(街道)加快执法机构软硬件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培养,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3期,7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各乡镇政府互派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指导和跟班学习53人次,每个乡镇(街道)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均达10名以上。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26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初显成效。

  2.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春秋季“学校食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规范药品零售经营秩序。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治理行动,全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超标准廊道绿化等“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加大劳动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其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社会治理效果明显。

  3.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制度,组织全县80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法治培训网”执法业务线上培训,参训率100%,及格率100%,新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00名,注销执法证件人员71名。印发《洛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工作方案》,通过集中观看模拟执法情景演示视频进行“法言法语”业务培训,对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执法部门开展“法言法语”应用情况督查。推选上报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典型案例2个。贯彻落实全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自查整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4项。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行动,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60余人旁听市中院在县法院审判庭举行的行政案件庭审活动,并参加由市中院行政庭负责人主讲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和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1卷。

  4. 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印发《2023年度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第三届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4次,为8个乡镇执法人员进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收集上报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指导案卷被评为市级优秀案卷。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培育县医疗保障局为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单位。

  (五)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

  1.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洛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洛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洛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各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指挥调度、信息同步发布、会商研判协同、成果运用共享、及时联动响应的运行机制,确保县级应急指挥体系运转协调高效。完善县、乡、村、组4级预警体系,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

  2.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应急演练,全县分级分类开展防汛应急综合实战演练400余次。加强应急指挥平台软硬件建设,完成应急指挥专网(20段)整网联调。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举办全县“救灾业务培训班”1期,大型集中宣传活动3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积极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建立季度府院联动工作专题协调会议长效机制,全年召开府院联动工作季度协调会4次,研判涉党政机关未执行案件3件、拟起诉案件21件。在县法院挂牌成立洛宁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坚持“三调”联动,有效化解一批行政争议,实现2023年洛宁县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全市最低。

  2. 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严格办案标准,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2023年县政府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3件,撤销或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行3件。贯彻落实《洛阳市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和《洛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明确行政应诉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规范全县行政应诉工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2023年县法院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16件,裁定准予撤诉8件,判决驳回7件,应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开展“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工作,经过实践探索,实现了降低信访量、降低治安案件量、降低诉讼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三降一提升”工作目标。全市访调对接工作现场会在洛宁成功召开,洛宁县“三调对接”调解模式受到市委江凌书记肯定并批示推广。我县“三调对接”工作模式入选全省“枫桥式工作法”,我县司法局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4. 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持续强化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和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常态化推进信访积案攻坚,实现涉法涉诉信访总量、重信重访数量占比“双下降”。落实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严格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环节工作,依法处理信访中的违法行为。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形成和发挥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坚持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县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效大幅提升。2023年县政府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60件、政协委员提案73件,答复率、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成稳经济大盘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情况、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运行情况等15个项目的政策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直达资金等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2. 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认真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严格督查计划管理,研究制定2023年度县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文件会议计划数量。优化督查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暗访、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力度频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督查”平台作用,对转办的22件网民留言开展专职督办,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APP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发布各类信息2435条,受理依申请公开25件,办理率100%。

  4.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发挥“信用洛宁”平台功能,深化信用监管,累计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26891条,信息合格率100%。积极开展诚信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诚信理念,各单位制作和发布宣传信息1665条。

  (八)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实施数字城市项目,将智慧政务列入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优先开发建设。落实省、市关于政务信息系统“一朵云、一张网、一道墙”要求,推动县级自建系统“迁移上云”和部分市管单位网络并入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完成县乡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平台运行能力和管理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纳入监管事项子项2490项,监管覆盖率达100%。各行政执法单位动态开展执法事项信息录入及数据汇聚的时效性和标准化程度普遍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洛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依然不足,组织保障仍有待完善。二是法治队伍建设薄弱。部分单位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法治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三是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部分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不到位、风险评估不严格。四是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需要持续加强。个别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严谨,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洛宁县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服务好的法治工作队伍。

  (二)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参谋作用,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察督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常态化开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持续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做深做细做实“三调对接”,打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洛宁样板”,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适应新行政复议法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做深做实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五)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落实公平竞争与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建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服务职能,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