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为全面掌握我县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发展情况,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市场,保障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提高用户满意度,切实加强公用事业过程监管,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河南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特许协议约定,洛宁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首轮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本轮中期评估由评估领导小组自主成立评估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现公开受理公众举报、征求用户对被评单位的投诉与建议,举报投诉交由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督促被评单位及相关方落实整改。
一、被评单位
洛宁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洛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二、评估区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公众(用户)参与事项
(1)新用户报装及收费是否符合承诺时限与收费标准;
(2)供气压力与加臭是否影响使用及感官判断;
(3)交费是否方便,是否有强制购买灶具、保险等搭车收费、乱收费行为;
(4)每年是否开展入户安检(居民用户1次/年、农村用户2次/年);
(5)是否发生过未经通知的主动停气情形;
(6)投诉处理是否及时有效;
(7)是否利用垄断地位指定设计施工单位;
(8)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9)对被评单位的供气质量与服务有无其他意见与建议。
四、公众参与要求
(1)需注明参与人姓名、与被评单位关系(包括用户、相关利害关系人或其他公众)、联系电话;
(2)对举报、投诉与建议附相关证据(若有的话)。
五、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1)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至Zjjsqb2022@126.com;
(2)写信方式,邮寄至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气办收,电话:0379-66220228。
六、公众参与时间
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7日。
洛宁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