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宁县景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的启动公告
时间:2023-09-0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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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洛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现将拟征收洛宁县景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洛宁县景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
景阳镇孟村。
三、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用途和四至范围
拟征收地块:景阳镇孟村林地0.8666公顷,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具体四至以该宗土地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其它事宜
近期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进行抢栽、抢种、抢建的树木、青苗、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