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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统计局2022年执法情况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1 01:16 来源:县司法局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洛阳市统计局的指导下,我县2022年统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市局法规科工作安排和决策部署,并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统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圆满完成,我局成立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武应东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谢明君、副局长王伟良任副组长,下设执法检查办公室,相关专业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对我县专项执法检查负总责,具体推进实施。党组书记、局长武应东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检查工作,适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落实情况

  按照市统计局要求,我县制定《洛宁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执法检查和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由于我县暂无统计执法人员,特邀请洛龙区、新安县的执法人员柳濮、牛满昌对我县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业、服务业、能源、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等8个专业共计2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内容。执法检查涵盖各相关专业,聚焦增速排名靠前或者总量位次变动明显的企业、发生过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战略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特别是其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偏高的企业;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企业和非重点企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企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二)检查期别。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专业为2021年1-5月、2021年年报和2022年1-5月重点统计指标数据;贸易、建筑业、劳动工资专业为2021年一季度、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一季度重点统计指标数据;企业研发为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年报相关数据。

  (三)时间安排。我县统计局于10月下旬邀请相关县区执法人员对我县开展执法检查。

  (四)检查结果。通过统计执法检查,我县暂未发现违法情况:行政许可决定案件数0件,统计处罚决定案件数量0件,罚款金额0元,行政强制决定案件数0件,不存在涉案物品等。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执法的外部环境不够理想。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深度有待加强,有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了解甚少,有的不知道上报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完整还要罚款等。

  (二)统计执法力量有待提高。县级统计法制机构因受客观和主观因素的限制,无法有效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其主要因素就是缺少一支专业、专职统计执法队伍。由于我县暂无统计执法人员,无法及时化、常态化、经常性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虽然我县每年都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要想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长治久安,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就必须坚持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因此建立一支完备的专业、专职统计执法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统计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法制宣传让企业明白自己正确填报统计报表的法律责任,增强法律意识;加大处罚力度,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企业为根本,让企业重视统计报表工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举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违法行为。

  (二)加强与基层企业沟通交流。经常以座谈会、培训会、下乡调研等多种方式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对企业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提示,引起基层统计人员重视,有的放矢,同时也要倾听企业声音,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调动企业主动与统计机构沟通交流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统计执法实施方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执法人员负责制,建立查处案件目标责任制,明确各自的执法责任,扩大统计执法对象和范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要根据《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条例》和相关法律的要求,遵照上级部门意见和要求,健全各种执法所需,便于执法,防止执法过程中发生错误。

  (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要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必须对执法人员培训常抓不懈。由于我县暂无统计执法人员,下一步我县将加强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考试,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及法制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以适应统计工作需要;走出去向兄弟县区取经学习,为了自己更好的开展工作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