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和市县工作安排,洛宁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严执法、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保障
(一)严格落实党的领导机制。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及时以党委会的形式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谋划重点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海波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洛宁县公安局执法教育培训制度》,出台了法律学习奖励规定,对通过国家法律执业考试和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奖励现金2000 元、1000 元。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综合运用专题培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加大法治培训教育力度。结合市公安局开展的以案释法工作,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0期,全体工作人员法治学习班10期,县局党委集体学法12次、切实推动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树牢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
(三)强化法治宣教制度。县局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以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12.2”“1.10”,禁毒宣传、反诈宣传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和关键领域为重点,结合各警种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媒体资源,丰富警营文化,提升法治宣教的影响力、感染力。2022年县公安局选取典型案例10起进行普法宣传,并在“洛宁公安”、“平安洛宁”等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宣传,开展普法教育。
二、围绕中心,多措并举开展工作
(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印制《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案件执法指引》,下发各执法办案单位,为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在执法中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围绕我县生态防护工作,我局森林警察大队积极作为,开展生态治理工作,全年打击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29人次,非法采矿19人次。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法定职责,加大行政复议应诉的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庭审观摩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2022年,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胜诉率 100%。
(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按照省公安厅和市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要求,将 326 个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公安政务服务目录》中,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后台审批、一次办结,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警民通公众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全面扩大政务公开领域和知晓群体,努力实现社会面全覆盖,最大限度服务群众。二是简化行政审批权。根据省市两级政府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对照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共梳理出适用告知承诺制的9个证明事项,涉及交警车驾管和治安内保监管两个领域,现已公布实施。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全县公安系统制定并印发《洛阳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全市户籍管理领域的职责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逐项进行细化梳理,内容涵盖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的9个方面、34 个公开事项,明确了每个具体事项的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依据等。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公安局依靠“万警助万企”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各警种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专门印发 《洛阳市公安局关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意见》《洛阳市公安局涉企案件办理执法参考》和《“万警助万企”普法宣传进企业》PPT 模版,为基层民警办理涉企案件和深入企业普法提供便利,并以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和普法进企业的形式,倾听企业呼声,畅通警企联系。截止目前已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 100场次,为企业顺利复产复工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开拓创新,依法治县工作亮点纷呈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市公安局关于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规定,目前无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县公安局向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安民警统一招录,组建属于公安系统的公职律师队伍,截止目前通过审核并正式持证2人。
(三)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梳理更新权责清单。2022年,县公安局分别对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在原 305 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调整28项,修改5项,新增 26 项,取消下放5项,最终确定最新权责清单 326 项。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实现了权责清单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县公安局共承办外单位移交案件5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舆情部门共计办理涉警舆情及网民诉求5000余起,均已妥善回复办理,并依托市民“工单”,倒逼执法满意度,全年满分办结公单占比90%以上。三是推进执法责任制。以受立案监督为抓手,落实三级执法巡查工作制度,运用执法预警信息模块,提高问题警情和案件的预警、整改效率,预防案件带病上传。坚持开展受立案巡查和执法卷宗考评活动,及时遏制执法问题的发生,2022年来,共认定执法过错0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57份。四是加强行政指导。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2022年公安局继续实施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和轻微违法减免处罚制度,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14个,建立一般违法减轻制度,即:交警部门推行的优驾容错制度,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并梳理出轻微违法免予处罚涉及 大类9个法律条文,对行政相对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指导作用。
(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意识,县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及人民法院有关精神,凡涉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单位,必须要有县局负责人出庭参加应诉,今年以来,县局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 100%以上。(三)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制订《全县“化纠纷、解矛盾、清积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引导、鼓励基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高效解决各类矛盾,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在排查、化解、管控方面整体发力,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强化警种部门联动、重点人员流入地和流出地合作,推动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
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公安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2022年以来,我局大力推广行政服务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注重案件调解,调解案件45起,现场调解纠纷700起。同时以“两统一”工作为抓手,以大数据推广应用为契机加强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过程全记录”等行政执法制度,将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进行公开,落实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政治处统一制作警官证247个,辅警工作证470个。每月24日至28日在报表系统中上报本月执法数据,此项工作由110牵头,各部门统计上报。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目前配备执法记录仪770部,含协警每人一部,要求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有上传终端,要求执法民警及时规范上传。工作由法制大队、督察大队联合督导。执法记录仪使用环节要求,接到警情后在处置警情过程中必须全程携带执法记录仪。我局要求到法制裁决案件,有出警记录的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视频到法制部门裁决案件。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我局今年参与案卷评查400余起。同时将干部干预案件办理表附卷,对干部插手案件办理工作健全追究程序。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建立学习型公安机关,加强民警执法培训工作。一是利用“洛宁公安法制微信”平台、法制员例会、挂网转发学习材料等途径让民警学习最新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制大队坚持每月十日召开“法制员例会”,定期讲评刑事、行政执法工作,传达上级执法工作要求并对上月各执法单位所办案件卷宗进行考评。2022年共组织例会9次,对落实各项执法要求,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观念,提升执法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存在不足与下步打算
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工作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执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三是法制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四是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五是法制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为蓝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争先创优的工作原则,引导、鼓励基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高效解决各类矛盾,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在排查、化解、管控方面整体发力,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强化警种部门联动、重点人员流入地和流出地合作,推动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
一是进一步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坚持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准则,开展执法执纪监督。
四是加强应诉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负责人参与应诉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庭审旁听制度,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转变,提高办案取证标准和应诉工作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完善高级执法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制度,激励公安民警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