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齐发力 共绘法治同心圆
11月7日晚,洛宁县政府召开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洛宁县人民政府 洛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和《洛宁县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洛宁县府院联动工作掀开了新的篇章,法治洛宁建设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瑞在会议上提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建设效能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载体。
王瑞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府院联动是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点推动的工作,是推进法治河南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树牢“一盘棋”思想,密切联络沟通,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同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
王瑞提出,要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县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着力畅通各部门的沟通协商渠道,把联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落到实处,用好、用足、用活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府院联动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运行,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联动走深走实。
王瑞强调,要发挥表率引领作用。政府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用心用情用智慧”,遇到艰难复杂问题,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避免激化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王瑞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政府服务于民的试金石,彰显着行政机关对法律的敬畏,有助于推动行政权和司法权良性互动,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具有重要的法治价值。2023年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将各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定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