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解读材料
为切实抓好全县烟叶生产工作,2022年5月,洛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洛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宁政〔2022〕 7号),对全县2022年烟叶生产提出了安排意见。为便于理解生产意见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坚持富民导向,以“扩规模、增总量、上水平”为目标, 加快构建现代烟草产业体系,持续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重塑洛宁烟叶产业新优势。以烟农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核心,把洛宁烟草打造成为全省强县,实现烟叶产业稳定发展。
二、起草过程
在征求洛宁县现代农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及财政部门、烟草部门的意见下起草《洛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2022年全县烟叶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是:全县计划烟叶种植面积9万亩,完成收购量15.35万担(767.5万公斤),实现税收4600万元,上等烟比例70%以上,烟农收入2亿元以上;同时全县发展低收入群众700户以上种植烟叶,种植面积1.6万亩以上,烟农收入5000万元以上。
(二)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
1、稳扩生产规模,全面规范合同管理。紧紧围绕以小界、罗岭、兴华为核心的江苏、浙江、河南三大中烟基地单元,辐射带动周边乡(镇)抓好烟叶生产,以打造“万亩乡、千亩村”为抓手,着力推动乡、村产能布局优化,进一步推动烟田集中连片种植,稳定优质烟区、优质烟田。
2、稳定烟区,确保烟叶可持续性发展。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区,完善核心烟区规划、强化烟区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县落实基本烟田规划面积18万亩,基本烟田保护区内建立以烟农为主的轮作制度,实行精准管理、退补平衡,确保我县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3、稳定队伍,确保烟叶产业稳定发展。着力建设和稳定烟农、基层干部、技术推广三支队伍。一是稳定烟农队伍、二是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三是稳定技术推广队伍。多措并举调动行业部门及合作社烟叶技术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全县烟叶生产整体水平。
4、坚持科技兴烟,提升烟叶质量。以科学技术为引领,指导烟农做好秋耕带耙、冬耕起垄、趁墒盖膜等工作,避免在连续种烟三年以上的地块,发病严重的地块,玉米茬、土豆茬、过于贫瘠地块,树木较多、通风光照不好的低洼、过肥地块种植烟叶。要适时深栽,及时中耕培土,搞好田间卫生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提高烟株自身抗旱、抗病能力。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广泛推广滴水灌溉、豆浆灌根、秸秆覆盖、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生产技术,全面提高烟叶品质。
5、加强烟田管理,做好烟叶收购。加强冬耕起垄、大棚育苗、大田移栽、揭膜培土、打顶抹杈、病虫害防治等重点生产环节的管理,抓好烟叶成熟采收,纠正采生烤青等问题。加强预检预验,强化专业化分级服务,做到关口前移,全面解决掺杂使假、混色、混级、混部位等问题,把好烟叶收购关,提高上等烟比例,以产品质量赢得市场。
6、改善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烟叶。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烟农利益不受损、产业发展不萎缩、产品质量不降低、替代措施可持续的前提下,坚持统筹谋划、齐抓共管,坚持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严密实施、保证质量,通过大力推动烟叶烤房电代煤工作,有效减少散煤燃烧,优化调整产区布局,推动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2022年计划新建电烤房140座,改造电代煤烤房390座。
(三)扶持政策。发挥烟叶产业优势,大力支持低收入群众种植烟叶,种植计划向低收入群众倾斜,按照扶持标准对低收入群众种植烟叶的每亩给予1000元补贴。
(四)保障工作。1、健全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烟草公司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对全县烟叶发展全程负责。要围绕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目标,从上到下建立起分层负责的烟叶生产管理体系,提高烟叶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2、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县政府将继续提取10%的烟叶税收,作为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专项用于烟叶生产各环节的扶持;其它政策性产前投入补贴、专项产前投入补贴政策按照烟草部门相关要求执行,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生产投入政策方面有新调整,按照扶持政策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解读机构
洛宁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
电话:0379-66231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