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材料
一、材料起草背景
产业振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致富奔小康的关键举措。2021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也是产业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窗口期。
二、目的
为更好发挥整合涉农资金在产业振兴方面的作用,使洛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数两个百分点以上,全县383个行政村(不含7个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稳步增长。
三、依据
《洛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省级、市级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洛宁县“十四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洛宁县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行动方案》
四、重点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精准”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整合资金支持方向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兼顾,从支持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为主转变。
(二)目标任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数两个百分点以上,全县383个行政村(不含7个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稳步增长。
(三)基本原则
1、突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围绕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五金产业”升级版给予重点支持。
2、突出引导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重点支持能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的特色产业,更好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升产业标准化程度。
3、突出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综合收益率不得低于形成资产价值的8%;奖补类项目要制定出定性定量的绩效目标。
4、突出风险防控。
(四)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1、支持对象
①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三类户”(未消除风险的)低收入人群(以下简称防返贫监测对象);②有带动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对象“三类户”低收入人群作用的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乡贤返乡创业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带贫经营主体)。
2、支持方式
①资产投资收益方式。按照《洛宁县2020年度资产投资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意见(试行)》(宁脱贫【2020】5号)规定给予支持。②奖补方式。分别由各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本意见前述二类支持对象发展相关产业制定具体办法。③金融支持方式。一是按政策标准对带动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对象的带贫经营主体用于产业发展的贷款给予贴息;二是对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对象用于产业发展的贷款给予贴息,贴息金额不得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五)支持产业。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思路,打造乡村旅游示范区。围绕“果牧兴农”战略,打造“五金扶贫”升级版。
1、乡村旅游产业。重点支持:①按照全县确定的年度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给予每个示范村不少于3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每年支持乡村旅游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②建设与发展补贴。带贫经营主体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建设或改建精品民宿、农家宾馆的给予适当奖补。
2、金果产业。重点支持:①上戈镇、东宋镇等原有苹果园区现代化升级改造;马店镇等金珠沙梨、樱桃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等;②防返贫监测对象新种植果园、改造低产果园3--20亩的,苹果每亩奖补1500元,金珠沙梨、樱桃每亩奖补1000元,低产果园改造每亩奖补1000元;③带贫经营主体新发展集中连片果园和低产果园改造100亩以上的、建设智慧果园的。苹果每亩奖补1500元,金珠沙梨、樱桃每亩奖补1000元,低产果园改造每亩奖补1000元,智慧果园奖补50%、最高50万元。
3、金牛、金鸡产业。重点支持:①全县防返贫监测对象每户购买能繁母牛1--2头,每头奖补5000元,最高奖补10000元;或每户购买母羊10--20只,每只奖补500元,最高奖补10000元。②金鸡产业。继续按照资产投资收益政策和相关金融政策予以支持。
4、金叶产业。重点支持优质烟草(烟薯轮作)和道地中药材产业种植及加工业。烟薯轮作产业。①对有劳动能力的防返贫监测对象每户种植3-20亩的,每亩两年共奖补1000元;②带贫经营主体按照一年红薯一年烟叶轮作种植标准,集中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的,每亩两年共奖补500元。中药材产业。①种植丹参、柴胡、连翘中药材面积3--20亩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和集中连片种植中药材面积100亩以上的带贫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奖补300元;②丹参、柴胡、连翘集中连片育苗面积50亩以上的带贫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
5、其他特色产业一般用资产收益的方式给予支持,发展规模特别大,带动能力特别强的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补。
五、解读机构
洛宁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