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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光伏扶贫电站确权》政策解读

时间:2020-06-30 01:52 来源:洛宁县政府办

  根据《河南省扶贫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15号)、《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扶贫办〔2020〕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169个光伏扶贫电站进行确权。

  一、光伏扶贫电站的产权归属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09号)规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属于村集体,即169个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属于电站所在行政村村集体。

  二、光伏扶贫电站的管理和运维

  村级电站由电站所在村委会与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电站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的运维公司),电站所在村村委会与县扶贫办、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配合管理。

  三、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分配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的《洛宁县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方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