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政府及组成部门的工作,根据县政府安排,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一、起草背景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了《国务院工作规则》,2020年1月,省政府印发施行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20年3月印发实施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洛宁县政府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规则》。
二、制定目的
《规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领导下,县政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主要内容
《规则》共十一章,七十条。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内容,本章明确了《规则》制定依据、县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和坚持的准则。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共七条内容,本章明确了县政府组成人员及组成人员职责。
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共八条内容,本章明确了政府职能及全面正确履行职能要求。
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共四条内容,本章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立法、依法执法相关要求。
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七条内容,本章明确了县政府重点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要求、建议渠道、工作部署制度等。
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共五条内容,本章明确了县政府及组成部门政务公开程序和要求。
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共六条内容,本章明确了县政府及组成部门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信访、督查、考核工作要求。
第八章《会议制度》,共九条内容,本章明确了县政府主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审批流程、会议纪律等。
第九章《公文审批》,共七条内容,本章明确了县政府及组成部门行政公文审批流程、签发和时限要求等。
第十章《工作纪律》,共六条内容,本章明确了县政府组成人员请销假、请示报告等工作纪律。
第十一章《廉政和作风建设》,共八条内容,本章明确了县政府及组成部门、组成人员廉政和作风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