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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安排情况-宁财2020-104号关于下达洛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批复的通知(第12批)
洛宁县2020年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十二批)
2020年9月,上级下达洛宁县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483.780038万元,按照《洛宁县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省级统筹整合资金5.249138万元
3.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1.4万元
4.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0万元
5.收回再安排资金1.3592万元
6.本年指标调整资金25.7717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483.78003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洛宁县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精准使用;
二是资金跟着项目走;
三是专项扶贫资金优先。
三、扶贫项目资金来源调整
按照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关于下达洛宁县2020年第三批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批复的通知》(宁财2020-20号)中已安排资金的“2020年洛宁县海越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樱桃、胡萝卜、猕猴桃示范园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来源进行调整:
将原中央统筹整合资金666万元(洛财预2019-631号666万元)调整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66万元(其中:洛财预2020-293号300万元;洛财预2020-294号17.4万元;洛财预2020-323号348.6万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资金规模不变,县扶贫办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项目资金来源账务调整处理。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后附表格)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公开单位:洛宁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379-66233834
12317
附件:洛宁县2020年第十二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相关文件及表格
宁财2020-104号关于下达洛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批复的通知(第12批)
附件1:洛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批复明细表(第12批)
附件4:洛宁县2020年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项目明细表(第1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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