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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0-06-17 01:17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一、制定背景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传统建筑行业施工现场的噪音和建筑扬尘、粉末、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日趋严峻,为了使建筑企业走上高效安全、低碳节能的产业化发展道路,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标志着推广装配式建筑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和省、市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单位实施意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和流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17〕7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 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8〕18 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 意见》(洛政办〔2018〕50 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意见征求了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保障和组织保障四个部分。

  (一)提出近、远期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0年底,全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占比达到50%以上。远期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新建装配式建筑需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二)明确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任务。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推进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明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重点实施区域,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二是推进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三是创新建筑实施方式,提醒 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采用;四是以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为切入点,结合百城提质、城市综合管廊、特色小镇、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异地搬迁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区域分年度落实试点示范项目。五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三)提出政策激励措施

  制定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保障和激励措施。一是用地保障方面,对符合实施条件的土地,将装配式建造的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供地方案;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用地,落实一定比例面积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落实比例。2020年在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的装配式建筑,2021年应不少10%。二是财税扶持方面,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三是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的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抵押的种类和范围,并在贷款额、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四)、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细致要求。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的洛宁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乡(镇)政府及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科工局、市场监督局、环境保护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教育局、税务局、人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具体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发展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组织具体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四、术语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装配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全装修: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全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