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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3月4日拟对洛宁县城郊乡寨礼村祥玉板厂新建厂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集体审议,我局拟对洛宁县城郊乡寨礼村祥玉板厂新建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电话:0379-66231614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及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 |
1 | 项目名称:洛宁县城郊乡寨礼村祥玉板厂新建厂区项目 评价机构: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洛宁县城郊乡寨礼村 | 洛宁县城郊乡寨礼村祥玉板厂 | 该项目位于洛宁县城郊乡寨礼村,占地面积5480㎡。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棚、成品库、晾晒场等,主要生产设备为电锯、造圆机、剥皮机等,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成品木单板2000m³。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57万元。 |
1、施工期扬尘和废水治理:施工期严格按照《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19]11号)和《洛宁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宁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环攻坚[2019]1号)的要求,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减少施工期扬尘、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集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化粪池底泥施工结束后由专人清掏回填。 2、施工期固废和噪声治理: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维护,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围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作业,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包装纸类、木制品、金属废料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单独分类收集使用或销售到废品收购站处理,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营运期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旱厕定期清掏,由附近村民外运肥田;远期配套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洛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4、营运期废气治理:厂区道路和成品区、一般固废区、原料堆存区地面硬化,原料放置在原料棚内,车间封闭,减少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截断、剥皮、旋切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并在车间设备上方设置雾化喷淋降尘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5、营运期噪声治理: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电锯、造圆机、剥皮机等,经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后,东、西、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柴巷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6、营运期固体废物治理:废树皮、废木屑和旋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液压油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贮存,并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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