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上半年重点价格改革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安排,现将全省今年上半年落实差别化电价、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重点价格改革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差别化电价情况
去年底以来,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委多次开展调研督导、培训指导,多数市县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认真对9大行业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
截止到6月底,漯河、鹤壁、郑州、平顶山、洛阳、新乡、开封、安阳、焦作、濮阳等12个省辖市和滑县、巩义、汝州等3个直管县(市)先后出台了差别电价文件,商丘、鹤壁、平顶山、洛阳、新乡、郑州、开封、安阳、焦作、濮阳等11个省辖市和滑县、巩义、汝州等3个直管县(市)先后出台了阶梯电价文件,对34家属于9大行业产业政策限制类、淘汰类或4大行业能耗超标的企业,开始执行差别化电价加价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未按时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我委有关文件要求,各地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6月底前出台差别化电价文件。到本文发文时,三门峡、南阳、周口、驻马店、济源等省辖市和长垣、邓州、永城等直管县(市)未出台差别化电价文件,商丘市未出台差别电价文件,许昌、信阳市未出台阶梯电价文件。二是部分市工作职责机制落实不力。去年10月省政府通知印发后,一些市没有制定落实措施,一些市出台落实措施较晚,一些市部门间职责不清、分工不明,个别部门工作不积极主动,影响了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
今年以来,特别是4月4日省政府许昌推进会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月报、台账制度,完善了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了对口联系和调研、培训工作。各地高度重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多数市政府主管领导都开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多数地方能按要求及时上报月报。
截止到6月底,省政府下达的2019年1000万亩改革任务,郑州、鹤壁、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驻马店、济源等9个省辖市及巩义、兰考、汝州、滑县、长垣、永城、固始、鹿邑等8个直管县全部落实到地块,16个省辖市及9个直管县已下达任务919万亩,63个县(市、区)已分解落实527万亩;多数市县已开展编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用水定额、水价成本调查等前期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改革任务分解缓慢。省政府要求4月底各县将今年改革任务分解到地块。目前,全省仅有52%的任务落实到了地块,洛阳、信阳、南阳等3市所辖县(市)及平顶山、新乡、周口、商丘等4市的部分县(市)尚未将任务落实到地块,开封市、安阳市及邓州市任务未下达。省政府下达新蔡县任务14万亩,目前只落实2万亩。二是改革全过程未打通。2017、2018两年中,我省在86个县开展了改革。虽然有80个县出台了水价文件,除部分渠灌区项目外,井灌区均未收缴水费;40多个县出台了奖补文件,因未过一年计价周期,奖补政策也无法兑付。三是工作职责不清。个别市县不落实省政府许昌会议精神,未明确新的部门职责分工,年度改革实施方案没有部门编制,甚至推诿扯皮,月报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站位,加强对差别化电价、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夯实工作职责,确保重点价格改革顺利推进。
(二)全面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各市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省政府部署,认真做好差别化电价落实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地开展企业产业政策、能耗情况的核查,不得遗漏、失准。未出台差别化电价的,务必在7月底前出台,并追溯执行。
(三)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市县要加强工作指导,省政府下达的改革任务必须落实,未下达任务的市务必在7月中旬下达。各县要在7月底前将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编制改革实施方案;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安排计量设施配套;要明确改革任务、节点,落实责任,围绕建立健全机制的各环节,尽快打通改革全流程,确保全年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