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交警整治交通乱象 助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近期,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面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停车、逆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管控力度,向广大居民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全警动员,多措并举,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完善交通设施、整治交通秩序为抓手,认真履职履责,扎实组织开展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洛宁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把“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交警文明形象的核心内容。一是抓措施治“堵点”,进一步加大警力投入。针对县城区各重点路段、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车辆逆行、车辆违停等交通乱象,在积极指挥疏导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症下药,加强上下班高峰期主要灯控路口的指挥疏导,重点对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行驶以及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绿化带、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整治。二是抓精细解“难点”,进一步破解管理瓶颈。从精细化管理入手,定人定岗,将不易管理且交通违法频发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自行车逆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闯红灯作为整治重点,本着“分步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运用警告、教育、公开曝光等多种方式进行严管、严治。交警大队完善各类交通标志牌126块,施划交通标线60000余平方,较大提升了全县道路的通行状况和综合服务水平,为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行人性化、柔性执法,妥善解决禁行限行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便,“文明交通、交通文明”蔚然成风,交通管理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交警大队分批动员、整合组织各单位文明交通志愿者、驾校学员、热心群众等力量,在主城区重点路口开展行人不闯红灯、非机动车按规定车道行驶、摩托车带安全头盔等文明交通出行劝导活动,加强路口文明劝导提示工作,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热点效应。
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0000余例,其中纠正机动车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15000余例,查处三、四轮车违法1000余例。
(县公安局/张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