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京宁路、翔梧路、旅游路照明工程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京宁路、翔梧路、旅游路照明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京宁路、翔梧路、旅游路照明工程
2.2 招标编号:HNZB[2019]LY100
2.3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4 项目概况:京宁路路灯改造工程,全线旧灯拆除,重新设置路灯、线管;翔梧路路灯改造工程,拆除旧路灯(含旧基础)全线重新设置路灯、线管、箱变;旅游路西起长虹路,东至文昌路,道路照明工程,道路设计长度2272.255米;
2.5 建设地点:京宁路、翔梧路、旅游路
2.6 资金来源及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541.26万元;
2.7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同时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被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2019年1月至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出之后);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 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即“四表 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7投标人需提供近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 11 月 7 日至2019年 11 月13 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黄曦13584428715,QQ:1442914181;张广垒15753803441,QQ:72949931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 月 28 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宁县洛浦西路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66231681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2903131 18338877611
行政监督机构: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9-66261339
八、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