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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再细化再夯实 ----洛宁县召开污染防治工作督导调度会

时间:2019-09-02 18:19 来源:县环保局

  8月28日晚,洛宁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督导调度会在县会议中心召开。县委书记张献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田小宁,县政府副县长张占国、韩莉莉、张清涛,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柴少勇,县政府党组成员张鑫;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县督查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8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环保副职和产业聚集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县控车办、控尘办、散烧办、禁烧办相关工作人员,20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洛宁县环保局副股级以上人员和县攻坚办全体同志共19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东柯主持。

  会上,县领导与参会人员一道观看了专题片---《洛宁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督查片》;政府副县长张占国传达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二次督导调度会精神,通报了我县今年1-7月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环境质量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污染防治攻坚中存在的政治站位、工作合力不强、管理方法陈旧、联合执法手腕不硬等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对全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市场监管局、商科工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执法局、住建局等7单位对各自的承担的各自任务进行了汇报,县委书记张献宇、县长周东柯分别对上述单位各自承担的污染防治攻坚各自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的逐一点评,并提出了明确、严格的工作;18个乡镇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人向县委书记张献宇递交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目标责任书。

  最后,县委书记张献宇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认清形势,提升站位。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全面梳理整改问题,找准症结、突出重点、精准施策、责任到人,下定决心、排除万难治理环境污染,绝不辜负全县51万人民的重托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增强环境污染防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咬定目标,聚焦重点。要以优良天数、PM10、PM2.5三项指标为中心,以“三散四源一管控”为主抓手,坚定决心,强化举措,全力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三,要强化保障,抓好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贵在坚持,重在落实。一要完善工作制度。要尽快完善调度会制度、暗访巡察制度、工作落后提示制度、失职失责约谈制度、环保联合执法制度、强化问责等六项工作制度,形成定期研究谋划,统筹安排部署,合力推进落实、强化督导考核的工作机制;二要树立正确思路。着重处理好环保硬指标和硬任务之间治标和治本行政手段和法律、经济手段综合运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之间、环保攻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之间关系三要切实转变作风。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思想认知,要积极发扬李亚书记要求的“三铁”精神(铁心保护环境、铁面正视问题、铁腕重拳整治的三铁精神),始终保持警醒,不断提升站位,找差距、补短板、强攻坚、抓落实,通过抓反复、反复抓,保持持续攻坚的定力和韧劲,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动态清零,严防各类问题死灰复燃,坚决打好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翻身仗;四要严格督查问责。县督察局、环境攻坚办要加强暗访检查、现场督导,用好考评、约谈、通报等考核问责手段,不要让我们的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落实停产治理,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所辖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要严明责任,铁腕治污,确保年度环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逐一落到实处。

  最后,县长周东柯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钉钉子”精神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把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为洛宁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支撑;二要知耻后勇,坚决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任务。各乡镇、各单位一定要知耻后勇,迎难而上,围绕优良天数、PM10、PM2.5这三项主要指标,强抓“三散四源一管控”,不断提升我们的生态环境质量。三要行则将至,奋力打一场漂亮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翻身仗。要在攻坚克难中展现担当作为,要积极发扬李亚书记提出的“三铁精神”,严格遵守张书记要求的“三条铁律”,把环保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不折不扣落实今天张书记的讲话精神和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要把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做为重中之重,强化攻坚意识,勇挑重担子、敢啃“硬骨头”,全力打一场漂亮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翻身仗;四各位副县长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要落实好“抓业务必须抓环保”、“一岗双责”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污染防治上要落实好“党政同责”,污染攻坚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履责,言中有物。五企业要落实好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把守护好洛宁优美的生态环境当成义不容辞的责任。(洛宁县环保局鲍英超2019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