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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检察院召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

时间:2018-12-22 01:08 来源:县检察院

  12月19日,洛宁县检察院召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60余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公新民主持会议

  代表、委员观看洛宁检察公诉工作和民行工作汇报专题片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旭耀传达《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武超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了2018年度洛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如何履行检察职能,有效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谈了四点意见:

  第一,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

  第二,要立足司法办案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要坚持效果导向办好涉企案件。

  第四,要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法治服务品质。

  各位代表、委员对县检察院如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建议

  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买新涛出席座谈会

  县政协副主席闫新强出席座谈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武成出席座谈会

  

  参会的县人大、政协领导以及各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代表对洛宁县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对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给予一致好评,纷纷表示:县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25条意见,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后以及省、市检察院对改项工作进行部署后迅速实施的重要举措,是讲政治、顾大局,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对县检察院该项工作的实施提出建议:一是立足检察职能落实好出台的25条意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检察机关采取措施,严厉打击阻扰施工、敲诈勒索等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利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势,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定期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四是建立检察官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主动到企业进行送法活动,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职工的法律意识;五是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避免行政执法部门因不当执法对企业发展的干扰。

  洛宁县检察院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