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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1月13日拟对洛阳宏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宏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9日。
电 话:0379-66231614
通讯地址:永宁大道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洛阳宏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 评价机构: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洛宁县赵村镇工业园区 | 洛阳宏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洛阳宏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位于洛宁县赵村镇工业园区,占地面积50亩(33335m2),年产建筑砂石料50万吨,年生产环保免烧砖80万平方米。项目主要设备有:振动给料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输送机等设备,免烧砖生产设备等。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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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处理:设置封闭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在进料口和破碎进料、出料各产尘点设置喷淋装置,外出车辆进行冲洗,筛分工序采用湿式作业,筛分过程使用循环水喷淋。免烧砖生产线原料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堆放区上方设置自动洒水装置;生产设备除水泥储罐均位于车间内,上料、配料、斗提、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吸尘管收集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该项目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走肥田;生产污水经厂区设置的两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保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泥渣经板框压滤干化后暂存于泥渣暂存场,作为免烧砖原料综合利用;免烧砖生产线配料、搅拌环节配备的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灰渣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
4、噪声治理:该项目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绿化降噪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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