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兴宁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兴宁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兴宁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1011号
代理机构编号:CQTZC-18-105号
2.3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2.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一标段约1963717.06元;二标段约1843118.93元;三标段约1832130.45元;四标段约1503233.29元;五标段约1824581.77元;六标段约1247020.22元;
2.5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兴宁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两侧建筑原瓦屋面更换,排水管道更换,新建装饰柱,墙面刷漆,屋面铺设防水卷材,安装空调格栅,外露管线整理,外露卷帘门均刷红色油漆,新建仿古造型建筑等工程。
2.6建设工期: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0标段划分:六个标段(投标人只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一标段:兴宁道路两侧(01段、02段)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二标段:兴宁道路两侧(03段、04段)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三标段:兴宁道路两侧(05段)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四标段:兴宁道路两侧(06段)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五标段:兴宁道路两侧(07段、08段)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六标段:兴宁道路两侧(09段、10段)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17年9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6投标人需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3.7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公司成立不足一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8:30至2018年12月04日18:00(北京时间);
4.2获取投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投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投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投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文件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09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83886505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东、站西二路南易元国际大厦15层1527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379-66289886
邮 箱:cqtzcly@163.com
行政监督单位: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电话:0379-66261339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