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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9月10日拟对洛阳城迪废料加工再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砂石料35万吨项目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城迪废料加工再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砂石料3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7日。
电话:0379-66231614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环境保护局
序号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项目名称:洛阳城迪废料加工再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砂石料35万吨项目
评价机构: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洛宁县底张乡东南村
洛阳城迪废料加工再利用有限公司
洛阳城迪废料加工再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砂石料35万吨项目位于洛宁县底张乡东南村,项目占地面积为9.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房、生产车间、原料库及其它设施。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9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3.14%。
1、废气处理:项目废气主要为废石进料粉尘、锤破出料粉尘、原料仓库卸料转运粉尘、成品外运装车粉尘。防治措施采取封闭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破碎进料口、出料口分别设喷淋装置,抑制粉尘产生;原料仓库设置喷淋装置抑尘。筛分工序采用湿式筛分,筛分过程使用循环水喷淋,辅助物料筛分分级并抑制粉尘的产生。该项目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2、废水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户肥田,职工洗漱废水收集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生产废水两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沉淀泥渣。生活垃圾经垃圾桶临时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沉淀泥渣经板框压滤干化后经暂存于泥渣暂存区作为副产品外售给附近砖厂。
4、噪声治理:该项目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绿化降噪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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