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绿化、改造)招标公告
时间:2018-07-12 17:31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绿化、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绿化、改造);
1.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622-01
1.3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上戈镇;
1.4项目概况: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绿化、改造),位于洛阳市洛宁县,项目包括公共卫生间、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沿街改造;
1.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绿化),第二标段: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改造)。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9招标控制价:3223183.17元,第一标段:969547.95元,安文费:12375.12 规费:23939.91 税金:88140.72 ,第二标段:2253635.22元,安文费:57622.31 规费:69914.71 税金:204875.93 。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设2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2018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5、投标人须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2018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07月12日8:30时至 2018年07月18日 18:00时(北京时间)。
3.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253308)。
3.3、潜在投标人知道采购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3.4、本项目招标资料售价700元/套(含图纸及清单),售后不退。
3.5、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如果同时投报两个标段,按第一标段接受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783105699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宁县上戈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298308312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9室
行政监督及电话: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0379-66261339
2018年07月11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绿化、改造);
1.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622-01
1.3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上戈镇;
1.4项目概况: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绿化、改造),位于洛阳市洛宁县,项目包括公共卫生间、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沿街改造;
1.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绿化),第二标段: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综合整治(改造)。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9招标控制价:3223183.17元,第一标段:969547.95元,安文费:12375.12 规费:23939.91 税金:88140.72 ,第二标段:2253635.22元,安文费:57622.31 规费:69914.71 税金:204875.93 。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设2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2018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5、投标人须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2018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07月12日8:30时至 2018年07月18日 18:00时(北京时间)。
3.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253308)。
3.3、潜在投标人知道采购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3.4、本项目招标资料售价700元/套(含图纸及清单),售后不退。
3.5、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如果同时投报两个标段,按第一标段接受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783105699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宁县上戈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298308312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9室
行政监督及电话: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0379-66261339
2018年07月11日